今天開始替代役的申請,小弟有爬過一些文章,但仍有些不懂,想請教大家
1.教師檢定的結果到14號中午才會出來,替代役網路申請到18號。請問
我應該14號成績出來後再申請嗎?還是現在就選擇用師資職前證明證明書
報名呢?
2.假設、如果、IF小弟檢定過了,那是否是要列印准考證及通過證明前往鎮
公所?那教師證書影本又該在什麼時間補交呢?
3.小弟爬文,2010的文章提到有教師證書,比較會被分發到山地偏鄉去,想
請問現在還有這樣的規定嗎?
4.如果小弟等到14號成績出來再開始申請,會不會時間過於緊迫?
以上的問題,煩請各位前輩給予指教,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