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老人了所以現在可能會跟我以前經歷的不太一樣
之前我們每個業參都會拿到各自的勾勾表(訓練、人事、後勤、勤務、區隊長)
然後給各業參去各自勾選,各業參都有規定當日最低留守人數
所以想要怎麼放假都是由各業參內部去打架... XD
當初勤務的部分是由一個勤務大期學長負責(就是所謂的勤務頭)協調
依照期程大期的比較知道當天需要的勤務人力需求(一般大期比較了解~)
之後各業參將勾勾表繳回人事後由人事負責排假的再統整一次隊上人力
給區隊長過目看他當週背值星的時候是否能Hold住一切
沒問題就可以送中隊級核可後給大隊部簽
我們當時因為有勤務役男意外墜樓(是意外...)
所以當時班本部去探視的時候他說因為太久沒放假(我不知道這個理由是真是假)
導致班本人事室大規模調整放假規則並嚴加審核假表
當初還規定留守不得連續超過10天,每個人每月積假不得超過2天的樣子
當時新幹部剛下各中隊沒什麼積假,學長們積假又被迫要放完
就導致大期的都在放假,新幹部都沒假可放的窘境
我也曾經一個月放16天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在服兵役... QAQ
希望現在訓練班的情況有比我之前服役的時候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