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關於ㄐㄅ的故事

作者: tropics (旅行的意義)   2016-05-12 16:32:10
http://i.imgur.com/rK5qxUk.jpg
學校家長會長的回應……
到底真相如何?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 Ecampus (7.7)   2016-05-12 16:33:00
太棒ㄌ 雙方一起同歸於盡兩敗俱傷 殺殺殺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6-05-12 16:33:00
保留法律追訴權XDDDD 沒讀書的家長會長GET
作者: kinghamb (劍聖)   2016-05-12 16:34:00
家長會長會跟學校意見不同才奇怪吧 不意外
作者: cat78519 (cat)   2016-05-12 16:35:00
晚上會有第5篇 等著看就好XD
作者: kinghamb (劍聖)   2016-05-12 16:36:00
故意用家長會名義發言製造中立第三方的錯覺
作者: xj65lm3 (J.L)   2016-05-12 16:37:00
啥鬼法律追訴權,快告阿,不敢告就是心裡有鬼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6-05-12 16:39:00
好啦我說句超級護航的 就算你們家役男再爛好了
作者: alendick (shotinside)   2016-05-12 16:39:00
104年五月底到校服務?坐時光機嗎?
作者: SRadiant (Radiant)   2016-05-12 16:39:00
傻傻的不要被帶風向啊..懲處的部份我說過了,都是有依據的,拿這點怎麼打都打不過學校,所以學校也是說沒有不當懲處。但問題的重點是日常生活中的言語、精神霸凌
作者: p610087924 (try it)   2016-05-12 16:40:00
有保留法律追訴權這東西喔 呵呵 好呵呵 有證據的東西就是事實啦 沒有什麼模糊地帶
作者: alendick (shotinside)   2016-05-12 16:40:00
眼殘看錯QQ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6-05-12 16:40:00
對 不管你役男再爛 言語霸凌就是不行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6:40:00
不要最後爆出學弟爆料這些根本沒憑據就好笑了
作者: SRadiant (Radiant)   2016-05-12 16:40:00
另外不要說不想告就是心裡有鬼,很多時候是真的懶得告XD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6-05-12 16:41:00
不過這也有因果耶 到底是役男擺爛後才被言語霸凌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6:41:00
不是懶得告 是上面不給告
作者: rich81222   2016-05-12 16:41:00
主任就主任 校長就校長 家長會?
作者: kosjmns (黑色水晶)   2016-05-12 16:43:00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役男方沒有(無法)寫工作日誌這點很傷只能看錄音檔能提供多少資訊了最近也在處理我訪區學弟的雷事 只能說教育役好的當然有但雷的真的很...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6-05-12 16:44:00
不過這錄音檔 學弟不是說 他有被要脅公開的話學校會告他?
作者: k71398426   2016-05-12 16:45:00
開戰了 看來這主任後面很硬喔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6-05-12 16:45:00
到底言語霸凌得多嚴重呢(笑)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5-12 16:46:00
哇家長會還說役男用三字經辱罵師長,這是真的嗎?
作者: duck08 (一隻鴨子跳進湖)   2016-05-12 16:47:00
除非學校能直接拿出一刀斃命的證據 狠狠打到支持鄉民的臉現在發什麼都會被說帶風向 學校派來的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6-05-12 16:48:00
自己"設好友權限"的臉書上
作者: pttrefresh (蝸牛先生)   2016-05-12 16:48:00
都這樣了 我看也不用保留什麼了 攤牌吧~
作者: duck08 (一隻鴨子跳進湖)   2016-05-12 16:51:00
有認識他的替代役敢出來公開支持或反對 這樣就更清楚是非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5-12 16:51:00
現在來看比較確定役男有犯的錯是:遲到、喝酒、沒寫工作日誌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6-05-12 16:51:00
@duck08 爬文上面有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6:52:00
我要提醒一下認識學弟的 私底下錄音沒告知對方 這種錄音是不具效力的 要進行對話錄音一定要在錄音開頭處告知對話雙方 確認同意錄音才有效力 不然會有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5-12 16:53:00
但這些都還算小事而且也罰勤了,但學校涉嫌霸凌還沒有答案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6:53:00
斷章取義的空間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6-05-12 16:53:00
@DecemberSnow 現在這情況不是法律效力...
作者: baby20923   2016-05-12 16:53:00
希望役男有證據就不要退縮!
作者: fungling (網路上的好鄰居)   2016-05-12 16:54:00
根本沒有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種事情 回去多念點書好嗎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6:54:00
@kidd0還有帶其他役男在寒假住宿舍沒告知校方現在不是申訴的時效了 現在要走的是法院了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6-05-12 16:55:00
可惡好想賭雞排絕對不會走法院...DecemberSnow學長要下注嗎XD
作者: sumarai (Pawn)   2016-05-12 16:56:00
拔草測風向,這次輸了替代役在被戰一年XDD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6:57:00
我不是學長 我很想說但我什麼都不能說orz 身分問題
作者: jackyzhes (金寶)   2016-05-12 16:57:00
有沒有效力是一回事 會不會影響心證就難說了 有時法官心證才是攻防重點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6:58:00
違法證據是連播放的機會都沒有的
作者: SRadiant (Radiant)   2016-05-12 16:58:00
不用賭~絕對不會走法院的XD正常就是找個圓融的說詞搓過去,針對不合理搓不過去的事懲處一下相關人員,停一段時間的役男(但學校有懲處有交檢討報告有改進,之後又繼續補了)然後...沒然後了...你還記得一個月前發生什麼大事嗎?
作者: fungling (網路上的好鄰居)   2016-05-12 16:58:00
私底下錄音的確沒有證據效力 但是帶輿論很好用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5-12 16:59:00
他犯的錯當然他自己要檢討,但學校仍不該如此對待役男。
作者: openlion (open獅)   2016-05-12 16:59:00
錄音還告知對方勒 這樣的話014怎麼辦 也被偷錄音啊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6:59:00
我只能說 要錄音不要私底下錄 要錄就公開錄
作者: decemebr00 (camel)   2016-05-12 16:59:00
是說 主任說惹到我的那句話原PO也是透過第三人知道的這點鄉民在判斷上不要太武斷阿~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5-12 17:00:00
另外當事人對於跟自身有關事宜進行錄音不一定要對方同意,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7:00:00
@openlion 我希望你知道這是實際上的法律現狀
作者: SRadiant (Radiant)   2016-05-12 17:00:00
這種事上法院是要告哪一條?公然侮辱嗎?言語霸凌...我還真不知道能告哪一條,求解惑
作者: openlion (open獅)   2016-05-12 17:00:00
原來014被一刀斃命的證據是公開錄的哦?
作者: MadeTW   2016-05-12 17:01:00
澎湖風是不是很大阿怎麼吹來吹去的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5-12 17:01:00
還是有可能會有證據效力,只要法官心證認定即可。
作者: openlion (open獅)   2016-05-12 17:01:00
實際上的法律 但014是判例 法官也用了偷錄音的證據啦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7:01:00
風大概四月就停了 最近偶爾一兩天起個風 涼涼的
作者: decemebr00 (camel)   2016-05-12 17:01:00
XD 我不是12月
作者: p610087924 (try it)   2016-05-12 17:01:00
有新的新聞了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6-05-12 17:01:00
絕對不會上法院 所以就打住這個話題吧XD
作者: jackyzhes (金寶)   2016-05-12 17:01:00
不一定要撥放 寫進答辯狀內就行了 影響心證的方式有很
作者: k45446123 (雲林俊傑)   2016-05-12 17:02:00
鄉下地方都嗎這樣 互相認識 官官相護 原po要加油
作者: jackyzhes (金寶)   2016-05-12 17:02:00
多操作空間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7:02:00
如果是這樣 那你就要請他在媒體上公開 不然進法院是不會有機會讓你播放的 這涉及太多斷章取義的問題
作者: rabat1133 (旅飄者)   2016-05-12 17:02:00
怎麼可能公開錄?很容易當場就被阻止了還錄屁喔
作者: p610087924 (try it)   2016-05-12 17:02:00
總務主任名字現身了 科
作者: rabat1133 (旅飄者)   2016-05-12 17:03:00
分明就是讓惡人得逞嘛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7:03:00
不會被阻止 錄音是基本權利 對方不讓你錄音可以
作者: openlion (open獅)   2016-05-12 17:03:00
所以還是有辦法的 偷錄並不是不行啊
作者: jackyzhes (金寶)   2016-05-12 17:03:00
有錄音檔(事實) 寫進答辯狀內 據實以告 有沒有播放是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7:04:00
除非你是主動去找對方講話 那對方就有權拒絕
作者: jackyzhes (金寶)   2016-05-12 17:04:00
另外證據效力討論的議題 如您所言
作者: openlion (open獅)   2016-05-12 17:04:00
等第五篇吧 而且好像不走法律?
作者: m1432012165 (翔)   2016-05-12 17:05:00
December大,你的對錄音效力的認識是有問題的
作者: damnshock (嚇嚇叫)   2016-05-12 17:05:00
要告快告,一切攤在陽光下
作者: m1432012165 (翔)   2016-05-12 17:06:00
要視錄音場合而定,並沒有規定要告知
作者: formy520 (520)   2016-05-12 17:06:00
坐等風向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7:06:00
那可以請你指導一下 我也不是專業 我想知道這兩天看下來覺得版上太容易群情激憤 缺少冷靜分析
作者: m1432012165 (翔)   2016-05-12 17:07:00
簡單說就是有沒有"隱私期待",若無,錄音是基本權利
作者: brokenXD (雜碎王)   2016-05-12 17:07:00
給你錢 快點告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7:07:00
希望大家能多用幾種不同角度去思考與觀察目前多方連絡調查結果也是雙邊各說各話 可是這邊風
作者: yjhaoo (Nick)   2016-05-12 17:08:00
阿役男覺得委屈就告學校阿,阿故事那麼多不就是要鬧大,阿鬧大了又無法承擔嗎?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7:08:00
向倒是整個很誇張地一邊倒 只有極少數的人提出疑問
作者: m1432012165 (翔)   2016-05-12 17:08:00
在無隱私期待之場合,錄音不必告知對方也能有證據力
作者: zhaomine801 (暴龍推事)   2016-05-12 17:08:00
沒吧,這不是很著名的「私人蒐集(或不法)的證據,有無證據能力」的實務上很困擾的刑訴實務問題?參照最高法院98台上578決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7:09:00
謝謝 以目前職場而言很受用
作者: yjhaoo (Nick)   2016-05-12 17:09:00
錄音明明就不用告知就具有法律效力。
作者: lazybear (我(會)過得很好~)   2016-05-12 17:10:00
我只知道毒果樹理論XDD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5-12 17:11:00
錄音只要跟當事人權益相關,且沒有經過變造,仍有證據效力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7:11:00
...那你以為客服電話告知你要錄音是講身體健康的嗎我是回@yjhaoo大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6-05-12 17:12:00
客服電話是商業用途 當然要問啊QQ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5-12 17:12:00
如果錄音都要對方同意才能當證據,那很多勞資糾紛根本無解
作者: m1432012165 (翔)   2016-05-12 17:13:00
除非是你去錄無關的其他人的對話,那就無法作證據
作者: james21 (天佑臺南)   2016-05-12 17:13:00
家長會出來秀下限了~~
作者: m1432012165 (翔)   2016-05-12 17:14:00
目前實務上,錄下自己與他人的對話,是沒有問題的
作者: jackyzhes (金寶)   2016-05-12 17:14:00
結果校方說法 被下面那篇 教育處跟校外會瘋狂打臉XDD
作者: rabat1133 (旅飄者)   2016-05-12 17:15:00
回December大,對方不準錄音等同封口怎麼可能申訴的了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7:15:00
了解 有空我再多問律師朋友好了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5-12 17:15:00
客服是商業行為,告知客人是禮貌,但即使沒告知依然有效力
作者: m1432012165 (翔)   2016-05-12 17:15:00
用白話講,就是"對話內容是不是你本來就可以知道的"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5-12 17:16:00
不過要不要採納還是要看法官自由心證就是了
作者: m1432012165 (翔)   2016-05-12 17:16:00
你不該聽到的還跑去偷錄,不行
作者: jackyzhes (金寶)   2016-05-12 17:16:00
簡單來說啦 實務上錄音絕對影響很大一部分的心證
作者: jackyzhes (金寶)   2016-05-12 17:17:00
在誹謗 妨害名譽的CASE上 都有極大殺傷力
作者: m1432012165 (翔)   2016-05-12 17:17:00
實務上,法官通常會把錄音作為重要的參考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6-05-12 17:20:00
可惡居然都是龍哥QQ 學長好!
作者: s79929g (包子)   2016-05-12 17:21:00
役男再怎麼爛都有懲處了 校方窮準猛打還關水 更到現在還說役男「戲劇社」很會編故事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5-12 17:22:00
大家對自身權益相關的事情可以儘量錄音,尤其是跟長官對話
作者: waitingKHC (國泰俏空少)   2016-05-12 17:42:00
以靴傳靴是什麼意思
作者: alex01 (愛 立刻 濕)   2016-05-12 18:32:00
不覺得奇怪嗎?為什麼家長和替代役有關係....根本不怎麼會碰到吧
作者: pony21ym41 (膀胱)   2016-05-12 18:32:00
好噁心
作者: hungyaisgood (洪爺大好)   2016-05-12 18:37:00
樓樓上你知道在小學校尤其是鄉下,家長會反而很常在學校干預很多事大學校的家長會長通常是有名望或有錢人,然後在學校根本沒見過,小學校就相反,不一定是有錢人,有可能是熱心的地方人士,也有很多是喜歡排場的那種,然後經常出入校長室泡茶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8:40:00
有人到現在還是沒搞懂永久拔役男這件事情真正影響的到底是學校校長 主任 還是老師 影響的其實是學校未來的發展 離島小學校有沒有替代役協助真的人力差很多 就像我之前說的校長主任都是過客 但是島上居民才是長久受害者ㄚㄚㄚ我回一篇好了
作者: andy30093 (Andy)   2016-05-12 18:49:00
怎麼會兩敗俱傷 役男在服役早就傷了 退了能傷到哪裡去告人這種事就去試試看阿 保留啥XD 騙沒去過地檢法院的人而已
作者: skizard ( )   2016-05-12 19:05:00
居然有人以為臉書非公開留言旁人都看得到 XDDDDDDDD
作者: chickensam (新竹鄭容和)   2016-05-12 19:17:00
以前沒替代役的年代學校有倒嗎?不補役男哪有什麼差
作者: DecemberSnow   2016-05-12 19:21:00
沒有差 但是學校資源變少家長會去討這就是常態
作者: freeze0968 (hsiaochung)   2016-05-12 19:41:00
噁心家長會
作者: xhunter13j (獵人)   2016-05-12 22:08:00
幹你娘 家長會有錢好棒棒? 噁心死
作者: fengchierh (楓奇兒)   2016-05-12 22:33:00
就少個役男可以用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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