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家因問題及公所人員態度(內含長篇抱怨文)

作者: grow1022 (啾咪kai)   2016-05-30 23:04:20
有先爬過置底的家因Q&A了,應該是說爬好多次了
但因為公所人員說的跟Q&A內容一直有出入
所以疑惑一直都在,才想發文問一下
先描述一下小弟家庭概況
小弟從幼稚園開始
就跟爸爸還有阿嬤同住
戶籍內就小弟、爸爸、阿嬤三人
這樣的戶籍狀況少說也十多年了
阿嬤領有重大傷病卡
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但身心障礙手冊正面的障礙等級是寫"中度"
背面的障礙類別有兩個類別,但都是"輕度"
不知道審核標準是依照正面的障礙等級還是依照背面的障礙類別(這是問題一)
再來是最大的問題是
因為是隔代的關係
加上我爸不是獨子,有一個姊姊、一個哥哥跟一個弟弟
姊姊已經出嫁,不在同一個戶籍內了
哥哥弟弟居住地都在台北,也不在同一個戶籍內,一年就農曆過年回來個幾天
置底的Q&A有寫父親其餘兄弟因戶籍地與祖父母距離遙遠,無法就近協助照顧
就這點來說是符合申請的
但我直接去公所問承辦人員(代理的,每次去承辦的專員都不在)
得到的回答都是 "爸爸不是獨子就不能申請,不符合資格"
我去詢問不只一次
得到的答案都是這樣
不聽我把家庭情況敘述完,就直接斬釘截鐵說不行
最後一次詢問有試著問得更詳細一點
有說到爸爸雖然不是獨子,但兄弟都在北部無法就近照顧
得到的回答是 "兒子就是兒子"
聽到這句我也只是無奈的說聲謝謝,然後走人
我爸在我們這個家庭,甚至是整個里鄰
是屬於一個不定時炸彈類型的人,也不務正業
平時還不會怎樣
但只要一喝了酒
就會發酒瘋,不僅不控制分貝大聲飆罵所有你知道的國罵,還會摔東西砸東西
也會對著我阿嬤大罵
之前最誇張還砸我姑姑的車
因為我白天要上課,晚上要打工的關係
之前我姑姑為了方便就近照顧我阿嬤,是跟我們住一起的(但戶籍沒有一起)
但現在被我爸嚇得也搬回自己家住了
因為這種恐怖的情況發生的次數真的太多了
我跟我姑姑也有試著勸我阿嬤要不要搬去台北或是搬去跟我姑姑同住
至少不會年紀這麼大了還要過著這樣提心吊膽的日子
但我阿嬤卻說不要,說這是她一手蓋起來的家,為什麼她要搬
我們也都束手無策
而我爸除了喝了酒會發瘋之外,平時也常不在家(沒錢的時候會乖乖在家啦)
好幾次,我晚上打工結束半夜回到家,卻發現家裡只剩一個我阿嬤一個人
我爸就這樣丟著高齡86歲的母親,在朋友家裡打麻將???
他有考慮過大半夜的一個老人家獨自在家的安危嗎
不是只有一次,那頻率之高連我都覺得莫名其妙
這是一個兒子會做的事情嗎?
所以我才想辦家因
至少服勤地點離家近
晚上我可以在家陪阿嬤
我不知道今天如果換做那位代理的承辦人員家庭狀況是這樣
還說不說得出 "兒子就是兒子" 這句話
我知道你們每年要承辦這些事情很麻煩也很辛苦
但如果真的沒有這個需求,我會去詢問這麼多次嗎
就算真的無法申請,至少態度也不應該是這樣吧
這種態度給我的感覺就是打發一個算一個省一個麻煩算一個
抱怨完了
感謝
但其實要問的是
這樣真的不符合申請資格嗎?
因為公所人員的態度愛處理不處理的
我覺得再去問他也沒用
所以來板上問一下
先感謝幫解答以及看完這長篇抱怨文的每個人
感謝
作者: Grandmasters (大成若缺)   2016-05-30 23:07:00
去告他們 公務員過太爽
作者: Linus4season (四季春)   2016-05-30 23:07:00
阿罵單人有到中度 基本上只能保證回戶籍地但基本上你沒辦法家因 我情形很類似 甚至親戚全部外國公民 但有一人為男性,即使從來不回台灣也不過
作者: Grandmasters (大成若缺)   2016-05-30 23:09:00
如果沒辦法辦家因的話 那選教育役吧選離家近ㄉ教育役 晚上下班直接回家睡
作者: Linus4season (四季春)   2016-05-30 23:09:00
二等親直系長輩一位中度或是兩位輕度以上保證回戶籍
作者: deepwoody (快回火星吧)   2016-05-30 23:09:00
噓北七政府 只會抓這種可憐的去服役 王又曾躲在美國都沒事
作者: Grandmasters (大成若缺)   2016-05-30 23:10:00
保證回戶籍地的教育役!!!!! 好爽啊 直接開大絕
作者: Linus4season (四季春)   2016-05-30 23:10:00
你可以覺得公務員態度機掰 但只是他們看過太多案例因為照顧人就是你爸 和你爸遠遠的兄弟們 輪不到你但你跟阿罵同戶籍超過三年了 她又中度 回去不難
作者: jimmy5168 (jimmy5168)   2016-05-31 06:20:00
其實家因沒比較好,可以回戶籍地就夠了,很多替代役其實也都晚上跑回家住,你改不會是住新竹吧,最近本科一直在討論這案子...
作者: kenluer (kenluer)   2016-05-31 07:24:00
法規就是這樣訂啊,役政署有函釋,役男還是可以送件,這是你的權益,但送件不等於核准通過
作者: tt9981 (tt)   2016-05-31 08:42:00
直接打去役政署詢問相關規定看看是不是跟公所一樣就好了
作者: ycps8960610 (ka)   2016-05-31 09:27:00
居住在國外除籍的家屬還是會被算進去照顧家屬
作者: julian816 (辰)   2016-06-02 11:54:00
我還以為直系血親有重大傷病就穩過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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