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一般役中途改家因,單位問題

作者: bukkake0103 (顏舍小品)   2016-06-03 12:44:29
已爬文還是不太清楚所以發問
我目前在專(渡)訓(假)
因為配偶懷孕的關係,已經有優先分發資格,會在距離戶籍地一百分鐘內的單位服勤(大
概是司法院吧)
(司法院司法行政專訓,加上不用擔心分發跟成績問題,根本就極樂天堂)
但大概三、四個月後配偶懷孕滿六個月就可以申請家因了,因為我服勤單位本來就離家一
百分內
所以轉家因是留原單位但改成回家住宿上下班,還是會轉去市政府或公所呢?
新北市政府離我家反而比較遠啊,囧
有沒有類似狀況的前輩可以解惑?
作者: Linus4season (四季春)   2016-06-03 13:03:00
都有聽說 但留原單位做到結束比較多我是說兩種案例都有
作者: x78254 (x78254)   2016-06-03 13:25:00
基本上是原單位繼續除非離你家真的太遠
作者: qscNERO (請叫我達文西)   2016-06-03 13:41:00
他們會不願意幫你換 我有類似經驗打算寄信投訴
作者: oarohiyo (yahoo~)   2016-06-03 14:34:00
原單位,之前遇過
作者: gmoonyh (Moony)   2016-06-03 15:00:00
前者已經在戶籍地就不會幫你換單位了,改成可以回家睡覺而已題外話,可以選台北地院喔XDD選司法院的話記得帶球去宿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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