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補休要不到怎麼取得人情比較適當?

作者: slodnet (冰晶雪花)   2016-10-10 23:07:54
您好,我給你一點點建議,您或許可以參考看看
雖然,內政部役政署訂有「一般替代役服勤管理辦法」
但是,這個管理辦法並不包含服勤要點
不知道您和您的管理人平常的互動如何。
不妨先動之以情,和他說明勤務繁重,因為人力不足,能否給予補休。
如果管理人不同意,或許您可以用法理的部份去爭取。
但,因為各役別眾多,事實上各個役別都針對該役別訂定服勤管理要點
雖然名為要點,也有相關規定,但事實上,要點其實算是一種行政命令
另,也為您查到了相關規定
先附上連結: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GL000036&KeyWordHL=
您可以先了解過後,再決定這樣的爭取是不是符合規定
其中第五章服勤的第十四點如下:
十四、教育服務役役男服勤時間如下:
(一) 勤務時間之安排自零時起至二十四時止,每日服勤時間八小時,
延長服勤時間以不超過四小時為限;服勤處所並應考量役男權益,
於事後減免勤務時間或酌予獎勵。
(二) 役男除放假、請假、服勤及參加訓練外,餘均應於服勤處所內待命。
役男待命時間若因臨時需要執行勤務,其值勤時間應計入前款之勤務時間。
照文意上來說,0-24小時都是可以排勤務的。
基本消費就是8小時,延長服勤時間不超過4個小時
也就是說,今天你上班的上限就是8+4共計12個小時就是上限。
只是,它有一個但書:服勤處所並應考量役男權益
於事後減免服勤時間或酌予獎勵
所以,服勤單位的選擇權就有2個,一個就是減少你的服勤時間。
要不,就是用獎勵的方式給你(一般都是給予榮譽假的方式)
所以,其實服勤單位所具有的裁量權其實就大概是上述這樣。
如果服勤單位因為人力的部份沒辦法減少你的服勤時間。
但你應該可以憑這一條爭取你應有的榮譽假權益。
希望能給你一點方向。
※ 引述《guitaryun (一介凡夫)》之銘言:
: 替代役弟兄好,
: 在教育服務役常常會碰到夜間課輔,
: 如高雄的夜光天使,台東的純青學堂,還有各縣市各自的輔導協助等等。
: 按照規定如果我沒記錯,留守輔導協助學童安全,
: 應該算是是值勤行為之一。
: 如果有夜勤工作,應酌以補休給予役男。
: 但是如果學校人力吃緊,比如說工友不足,
: 或是行政上有固定工作給役男處理(比如說特定時間的公差),
: 這時候就很難取得補休了。
: 還好黃專員說,吃虧就是占便宜,一念天堂一念地獄。
: 那麼要怎麼在說話上,或行為上適當地使用或取得人情比較好呢?
: 有沒有管理幹部願意現身說法呢?
作者: jeremygaim (大中天)   2016-10-10 23:14:00
管理人不給就等於...ㄎㄎ
作者: slodnet (冰晶雪花)   2016-10-10 23:24:00
我是不知道教育役有沒有排班表和簽到啦,不過如果有的話或許可以和役政署橋看看不過管理要點本來就只是行政規則或是行政命令除非你找到法位階有明確規定的東西就可以壓贏他不過從役政署一開始就沒有針對役男服勤時數訂定法規命令基本上就是授權給各需用機關訂行政規則了~~所以…除非你有找到法規命令的相關有利條文,就能用法位階的優勢壓死這個行政規則,不然,無解~(從一開始役政署就沒訂了)
作者: omg456789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2016-10-11 07:28:00
搬出法條是有用喔!!!你管理員他自己有另一套管理方法也無解的好嗎
作者: qwe990 (qwe990)   2016-10-11 07:29:00
爭取不到的
作者: james21 (天佑臺南)   2016-10-11 08:08:00
等等會有人說那是你不會做人
作者: slodnet (冰晶雪花)   2016-10-11 08:22:00
總之方法和法條是拿出來了,先試試看再說吧。
作者: casiogogo   2016-10-11 08:31:00
要學會做人啊 打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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