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
本人預計十一月底緩徵事由可以消滅,
參考替代役入營時間表後,
了解到最近的分別有12/1(172梯)及12/22(173梯)兩個入營時段。
但由於12/10欲參加地方特考的緣故,
希望能夠避免12/1入營並希望能參加12/22(173梯)。
經查詢後了解到徵集令應於入營前十日內送達,
但板上許多板友都是在入營前幾日臨時接獲通知,
請問此種狀況一旦發生是否可以未於十日內送達為由拒絕呢?
最保險是否不要十一月底辦理(原本預計11/25辦理),
而是拖到12/1再將緩徵事由消滅會比較適當呢?
先謝謝各位板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