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今年剛抽到一般替代役
因為家母有癌症 所以有重大傷病證明(效期未過)
今天拿重大傷病卡紙本去公所要申請家因替代役的時候
公所的阿姨說 必須要檢附醫生的證明(證明是第幾期)才能申請
回家後覺得很奇怪
我上網還有打去內政部問
都是說家因只要有重大傷病證明即可
除非是申請補充兵才需要考慮是第幾期
請問有申請過的大家
那這樣我該怎麼和公所說?
難道就因為這樣我就不能申請了嗎QQ
Ps 家母現在出國了......
作者:
RASSIS (省錢存錢節食減重)
2016-10-24 12:21:00再去公所請承辦人員直接打去市府兵役課確認需要什麼
因為沒有證明第幾期,會被縣市政府打回票說役男可能可以補充兵,要確定沒有補充兵資格
剛剛打給公所 他們還是堅持家因也需要第幾期的證明後來打去市府問 才確定家因只需要有重大傷病卡就能申請!
作者:
RASSIS (省錢存錢節食減重)
2016-10-24 14:32:00遇到這種問題還是直接叫公所去問市府最快 囧 經驗談....
作者:
che122333 (che122333)
2016-10-24 15:10:00要有診斷書寫幾期,之前申請我也遇到相同狀況,他只是要確定你是家因還是補充兵。就算家人出國只要有她的健保卡也可以去申請診斷書(不過可能健保卡也帶出國了…)
作者:
RASSIS (省錢存錢節食減重)
2016-10-24 17:09:00有辦法補充兵的話不申請看看嗎 12天和1年天差地遠耶QQ
承辦人換來換去的 不熟就被你遇到了我之前單位承辦人也是商調轉來的 廢廢的
作者:
RASSIS (省錢存錢節食減重)
2016-10-25 14:34:00有時候是承辦人沒遇過的案例他就先照他想的回答 囧之前想要跑家因流程但是不想延後入伍 公所也是說不行後來麻煩他打去市府兵役課他才知道可以這樣跑....公所後來叫我入伍前那個禮拜一再去辦然後是役徵當天家因過了的公文到役徵當天公文沒到當然要照樣去選役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