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三種撥交方式「就地解散」「帶回服勤處所」「帶回分配處所」
大概的差別是這樣
一、「就地解散」
就是當天有縣市教育局的人跟你說明
說明完後直接解散
你只要下週一到達服勤處所就好
不過有些地方會要你週日就要先到達
一般來說,這種方式只有外離島和花東地區才有
然後也會補助抵達服勤處所的交通費
二、「帶回服勤處所」
顧名思義這種方式就是撥交當天就要到服勤處所(例如:學校、教育局等......)
然後處理一些事務之後就讓你放假
然後等到下週一再來上班
一般來說,通常是離澄清湖營區近的縣市才會採用
因為距離近可以讓你們在下班之前就先安頓好役男
三、「帶回分配處所」
照理說這方式應該是帶回役男去縣市教育局、聯絡處
通常適用於北部縣市
不過,就我之前所知
這方式通常是該縣市為了役男方便
開專車去接役男而已
到了該縣市之後就會放你回家
一樣到下週一再到服勤處所就好
如果有些人家裡離分配處所很遠
只要你跟負責人說明
然後把一些該填的資料填好
也可以不必搭上專車
所以不太可能出現
一位住高雄的役男
搭著台北專車去北部
然後到了之後你又得馬上搭車回高雄的家這種事
以上是我在專訓時所知道和經歷的情況
如果有誤還請其他人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