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現在想不出辦法,所以上來詢問各位大大意見。
先描述一下情況:
服勤地點分在兩個地點,隸屬於同一個單位,分別是離宿舍很遠的A和更遠的B
A的通勤狀況:
如果都不騎車,我們宿舍到服勤單位要轉一次公車,整體通勤時間加上等車會超過一小時
。理想狀況約略從出門到服勤單位要花七十分鐘,一旦公車delay或是坐滿,通勤時間又
再拉長。
下班回去除了尖峰時段,轉車後那班車會極度難等,最理想回到宿舍也要花一個半小時,
而且還尚未吃晚餐的狀況,還是要出門覓食再回來備勤。
B的通勤狀況:
如果一樣不騎車,則到達A之後,從A要再轉搭一班也不好等的公車,下車再走一公里左右
,上班通勤時間要將近兩個小時,下班則是兩個半左右,以上同樣也是理想時間,被拉到
三小時也是有機會。
還有一個考量點是因為公車要上國道,會有坐滿的情形,所以全部將近二十位如果都要搭
公車,一定會有其他問題。
目前我們的交通方式,有些人是騎機車取代第一段比較難等的公車,有些人則是機車騎到
底,在B地服勤的人則是全部每天騎車,單程一小時起跳,距離超過二十公里。
考量行車安全等因素,向管理人反映之後,管理人做了以下嘗試:
1. 交通車太昂貴,預算不夠
2. 已尋找其他公家機關宿舍,但是有的太老舊也沒有相關預算可以修繕,有的不外借
目前有改進的部分:
1. 在預算內修繕宿舍
2. 幫騎車到B的役男加保保險
昨天開會:
因為事情反映很久了長官也有關切,結果管理單位這次直接就說替代役相關規則全部沒有
規範服勤單位與宿舍的距離(的確沒有),所以就法條來講沒有違規,也重複強調上述他
們的已經達成的成果。
他們也提出當初有請勞動部先公布宿舍地點與服勤地點,但是我們全部沒有聽過相關訊息
。
管理人也有說前幾屆都沒有人反映,我們的想法是,B地是今年因為搬遷新增的服勤地點
但卻沒有明確配套,所以當然有反映空間,但是我們也存疑難道以前都沒有人反映?畢竟
A距離宿舍也是很遠。
最後結論說卡在預算不可能透過租賃換宿舍地點。
現在問題還是沒解決,請問各位大大有沒有什麼方法?
因為不了解公家機關的運作模式,爭取預算的難度真的那麼高嘛?難道不能用以上的成果
,去彰顯這筆預算的必要性來爭取預算嗎?
或者有役男每天通勤時間更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