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想請教一個問題
小弟目前是研究生,預計至少要到明年2、3月才有辦法畢業
另外,也有申請106年2月-6月的一般替代役
所以,如果想要在明年2-6月去當兵,極有可能需要先休學讓緩徵消滅(休學截止日
明年1/5@@)
但是有一件事一直讓我有點困惑
就是這次申請一般替代役的簡章上面的限制條件是:「但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
106 年 3 月 31 日前消滅者,得提出申請」(聽到很多消息都是說明年一月底前
要消失?)
關於這個問題,學校的教官室跟生僑組都有不同意見
所以想問,如果我先不休學,然後順利在2、3月畢業,這樣我的緩徵能在離校後立刻
消滅進而符合資格去當替代役嗎?
謝謝大家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