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也有「教召」 內政部:退役後8年內都有機會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過去經常有人說替代役沒有「教召」,事實上替代役也有類似的規定,內政部表示,替代
役役男在退役後8年內,有可能被召集參加災害防救演訓,從102年首次實施至今年2月底
止,全臺共已召集1,660位備役役男。
內政部表示,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至屆滿36歲當年12月31日除役止,身分為備役役男,
依「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規定,備役役男於退役後8年內,除符合
免除召集規定條件者外,都有可能被召集參加災害防救演訓,讓政府儲備災害防救及災區
重建的人力,演訓召集每年最多1次,每次1日以內,目前國內列管的備役役男約有30萬人
。
內政部指出,經過服役期間訓練,備役役男具有防救災能力,當有災害發生時,消防役備
役役男可以支援投入防救災及緊急救護工作,警察役備役役男可以支援社會秩序維護或交
通管制,及醫療役備役役男從事醫療支援相關工作等。因此,藉由成立備役役男勤務編組
管理中心,於平時將備役役男依服役類別及專長等納入勤務編組,並定期辦理備役役男演
訓召集,複習及強化其專長技能,以使災害或戰爭發生時,迅速及有效投入救災及支援軍
事動員工作。
根據內政部役政署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止,全臺已有19個地方政府曾辦理演訓召集,共
召集1,660位備役役男,進行災害防救演訓。目前臺北市等12個地方政府,已陸續成立「
替代役備役役男勤務編組管理中心」,除辦理每年備役役男演訓召集相關事務,儲備國家
防救災及動員輔助人力外,也協助推動現役或退役役男及其家屬扶慰助事項,並辦理備役
役男參與公益服務、關懷弱勢團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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