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106年第二次替代役申請
有爬過文也有看過置底了,但還是有些不懂
本身為碩二預計今年七月底可以畢業
想要申請的是一般替代役
問題一
明天去區公所需攜帶身分證、印章,那在學證明有需要嗎(有些說要有些說不需要)
問題二
去區公所前需要在網路上填寫一般替代役申請書嗎(有些說要有些也說不需要)
但我一直在內政部那找不到填寫的表格...
問題三
本身已有國家考試證照
去申請時攜帶會有所幫助嗎? 優先錄取之類的
還是說我只是申請一般替代役而非專長替代役,所以有跟沒有一樣沒差
以上感謝各位花時間閱讀以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