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經拿低薪做近乎正職的事情
只針對這邊進行回覆
昨天有中央單位來訪視
小弟也有在那個時候提出一些現在大家很常遇到的問題
比方說類似像登記桌之類
應該由一位專職做的事情
全部交由一位替代役來做
這樣的行為對不對?
該訪視員表示
只要是公務的話
這樣做都是可以的
因為都算是協助公務的進行
聽完以後
小弟就知道中央的態度
幸好我再沒多久就要退了
只能說在雷缺的大家加油吧
作者: isokaze619 (鹹魚喇叭風) 2017-04-26 15:04:00
役政署不是一直都這個態度嗎?
作者:
lolic (lolic)
2017-04-26 15:12:00訪視員怎麼可能幫役男講話 ㄏㄏ
登記桌是指什麼?會接觸到民眾嗎?如果沒有正式人員在旁邊監督,替代役處理完的業務會沒經過檢核直接影響到民眾嗎?如果會的話就不能給替代役做。訪視員可能都想打馬虎眼,如果想逼出認真的答案,建議用公文或上役政署寄署長信箱
作者:
wyner (外嫩)
2017-04-26 15:56:00搞不好他的事情也都凹替代役幫他做
作者:
che122333 (che122333)
2017-04-26 16:04:00登記桌是一個單位收發公文的職務,通常由臨時人員或工友或約聘人員或以工代賑來做,是正職的位子,不會接觸民眾,薪水約22k至33k左右。以宜蘭縣政府為例,處登記桌通常配兩個正職(若單位有申請替代役就有替代役輔助),或一正職加一替代役,科登記桌通常為一正職,不會有替代役。但某處例外,只有一個替代役再扛處登記桌、一個工友坐科登記桌。
收發文的話的確會被視為合理的喔,因為是機關內部資料,這在討論役男權益時算合乎輔助性勤務的常用例子
作者:
dagen (隨意自行車)
2017-04-26 16:55:00所以替代役不能直接幫民眾辦事嗎 幫民眾審核申請文件那些?
幫民眾審核完直接蓋章嗎?不行。或者民眾的申請文件,公務員可以要求你基於一些簡單的原則做分類,例如財產數字超過多少放這一堆,但核章還是公務員負責,或者他判斷完要求你幫忙蓋章。講直接點,替代役能做的事,差不多是一個沒什麼大腦的人猿也能做的。
他拿22-33k,阿替拿6k,應該各有各的處理速度,請自己配速完成輔助性質的業務
其實像在公所,申請補助跟印一些證明也是完全丟給替代役去做,反正小心資料不要外流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