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小弟的役期也快結束了
最近在審視自己的退役日期還有一些狀況的時後回想起當初入營的時候有遇到一個有點奇怪的狀況想求解
當初在入營之前是跟大家一樣去接受安排的健康檢查的
可能因為人多,感覺做的也倉促隨便,毫無疑問的是個常備役體位
新訓的時候常常需要久站跟基本教練
當時就已經感受到腳底板常有不適
但無奈在新訓與專訓的時候基本上都是與外界隔離阿
就算想去檢查想去詢問也沒甚麼辦法
直到下單位後的第一天就自己去自費照了X光
發現自己的足弓是大於165度,是符合替代役體位的
也在第一時間致電役政署,但是得到的回應卻是 : 無能為力 謝謝指教
意思大概是說,有問題要入營前提出阿,入營了就當妳沒問題了
可是癥結點在於,今天我有扁平足是一個既定的事實,也許因為並不是非常嚴重,再加上以往的生活並沒有需要常時間久站所以沒有事前發現,但不代表這項事實不存在吧?
可是癥結點在於,今天我有扁平足是一個既定的事實,也許因為並不是非常嚴重,再加上以往的生活並沒有需要常時間久站所以沒有事前發現,但不代表這項事實不存在吧?
可是癥結點在於,今天我有扁平足是一個既定的事實,也許因為並不是非常嚴重,再加上以往的生活並沒有需要常時間久站所以沒有事前發現,但不代表這項事實不存在吧?
今天經過新訓專訓之後發現有這項疑慮也自費做檢查了,卻得到的問題是 已經入營後就沒有辦法改判替代役體位 (btw我自費檢查的醫院跟當初健檢的同一間
專員給我的感覺很像是在跳針 , 我不知道大家能否理解我的意思,如果我知道我當然會事先提出,阿沒提出就是因為我不知道,健康檢查也沒檢查出來,阿入營後不適提出就不算提出嗎? 今天沒入營我可能一輩子未必會發現
今天我不是想爭執說扁平足是多嚴重的疾病或甚麼的,只是事實就是這是符合法規上替代役體位的標準,在流程上卻感覺被吃了一樣,感覺實在有點差,有問題沒檢查出來責任歸屬要也是歸屬在醫院方吧? 要是我們都知道自己的
現在想起來真的不太合理,想請問是否有解? 還是就乖乖給吃15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