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學長好,小弟我在六月初算了一下應該可以畢業,於是去申請了提早入伍
又因為剛好符合家因的條件,又去申請了家因替代役
但在剛剛,在學校審畢業資格的時候發現不符合,得要暑修才可以
所以現在是
1.緩徵原因沒有消滅,故無法去服役?還是要再去辦緩徵?然後去暑修
2.先去當替代役,同時在這學期結束後申請休學,之後服完役在補
3.根據"有限度開放替代役役男利用公餘時間外出進修或補習之原則"
一、替代役役男如返家住宿(家庭因素)或利用其輪休或例假日自行前往教育機構進修或
合法立案之公私立補習班補習者,其進修或補習之時程不予限制。
這條意思是在在當家因替代役時能去暑修嗎?
謝謝各位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