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發現嗎?
輔助性勤務工作的限定時數改了
https://goo.gl/mg85xR
去年12月的時候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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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教育服務役役男執行之輔助性勤務工作內容如下:
(一) 直接勤務:
1、協助維護校園安全
2、協助春暉專案工作
3、輔助教學。
4、協助中輟生復學輔導。
5、協助特殊職能教育
6、協助教育行政。
(二) 其他勤務:
1、環境清潔及維護。
2、校園綠化及美化。
3、參與公益服務活動。
4、臨時交辦事項。
十三、 教育服務役役男勤務派遣原則如下:
(一)
(二)
(三) 服勤處所應結合役男專長與原需求申請項目,依第十二點第一款所列之直接
勤務,編排勤務分配表,其指派他類直接勤務或同點第二款所列之其他勤務者,每週不得
超過十小時。變更役男原需求申請項目時,須經本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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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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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教育服務役役男執行之輔助性勤務工作內容如下:
(一)直接勤務:
1、協助維護校園安全。
2、協助春暉專案工作。
3、輔助教學。
4、協助中輟生復學輔導。
5、協助特殊職能教學。
6、協助推廣閱讀。
7、協助終身教育推展。
8、協助資訊科技教育推展。
9、協助教育行政。
(二)其他勤務:
1、環境清潔及維護。
2、校園綠化及美化。
3、參與公益服務活動。
4、臨時交辦事項。
前項第一款第一目至第八目直接勤務內容,包括相關教育行政輔助工作。
役男每週直接勤務,不得低於服勤總時數百分之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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