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171T Freestyle縣阿替,近日小弟的學弟遇到了麻煩,來向大家求解
小弟我工作內容是一個人做副局長室+技正室的工作,今日因參加替代役在職訓練,由學弟職代,但學弟今日睡過頭,科長大怒,扣學弟兩小時補休,並且以後全體役男彈性上班時間由0800-0830變成0800-0810,但局內其他同仁不變,依然是0830
小弟的疑惑點是,第一,替代役役男獎懲辦法的懲處方式內並沒有扣補休,且局內並沒有其他役男生活規範,學弟0904打卡,按照彈性上班可以請一小時補休即可,科長硬是扣了兩小時請問是否違法?
第二是,因為一個役男遲到一次(以前沒有遲到紀錄),管理人就更改全體役男彈性上班時間是否合理、符合比例原則?全局同仁這麼多,難道會因為一個同仁遲到一次以後就更改全體同仁上班時間?
還請大家教教小弟該如何為自己及學弟爭取應有權益,拜託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