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在某偏鄉學校服勤
下周適逢中秋節跟家人有旅遊的安排
於是把僅存的兩天榮譽假都給他花了下去
管理人核章之後就交給校長,早上校長還很樂意蓋章
只是他有事耽擱,就請我晚點來拿
過了中午之後卻臉色大變,因為原本有個下周二出外勤的缺想找我去
但是因為我請假,導致由另一位老師代替
下午我的假單被校長退回,並到校長室報到
我就看到該名老師坐在校長正對面
校長開口說給我放星期一,星期二別放
我詢問原因為何,有什麼特別的活動需要我支援的嗎?
校長說並沒有,但是卻欲言又止,我強調假期已有規畫
校長才勉為其難的蓋章
而該名老師從頭到尾都沒看我一眼
加上校長向來是急性子,即使老師正在上課也能硬抓來開會的那種
讓我不禁懷疑是這個代替出外勤的老師向校長抱怨
不然校長早上有說有笑好好的,怎麼現在要刁難我放假還說不出原因
出來校長室之後,某位主任很著急的向我詢問我跟那位老師談得怎樣
這就更加確定是該名老師對於出外勤的事感到不滿
讓我最氣憤的則是校長居然可以為了這件事而想取消我的假
我想應該有人好奇是什麼外勤工作吧!
我在學校裡是專長役男,屬於教務處
而該出外勤內容是要陪同 學輔處的球隊外出比賽
所以我完完全全沒有必要去出外勤
想請教各位帥哥,這樣無故刁難替代役放假的情形要找教官處理嗎?
有相關法規或是替代役規定可以保障我的權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