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請各位學長幫我看看我有什麼解決辦法,謝謝!
各位學長好,我是182梯要當一年的家因替代役,目前已經下單位約兩個多月,但是在服
勤機關遇上了某些問題,想請教一下學長們的意見
我是10月4號從成功嶺出來並且下單位到彰化某鄉鎮公所(我的戶籍地),一開始此公所
兵役相關事宜負責人(這人就是事件的主角,職稱為技士)在我報到那天叫我到樓上的F
課服務,因為他還有一位尚未退伍的替代役男在幫他做事,所以我就先被借調到樓上的F
課服務。
經過兩個月,樓下這位學長當四個月之後退伍,而我接到樓下這社政課兵役業務負責人的
電話表示我東西可以收一收準備下來換單位工作了,而這也是我不適應與痛苦的開始。
首先這位兵役負責人在交待你事項時,並不會完全把你教會,而是只教你五分,另外五分
請你自行摸索。當然一開始我還不熟知此人個性,去詢問他有關於要怎麼做事時,他便以
不太耐煩與不好的口氣回應我。而我們這個單位總共有三個人,我加上這位主管以及另一
位約聘的阿姨,某一次當我在公文收發上的業務有不熟悉之時,跑去旁邊問另一課的我大
學學姐,便被這位主管警告以後有事情就問他或是這位阿姨,而不要去詢問別人。
另一件事情是我認為他將我當成他的小秘書使用,而不是來此「協助」事務的義務替代役
。怎麼說呢?
請讓我先解釋一下環境配置,我們社政課辦公桌的配置非常類似國字的「三」,最上面是
面對民眾的第一線,同時也擺放著他的兵役事務電腦(歸鄉、徵集等等業務用的兵役系統
電腦),第二線是我的位置,而第三線是這位主管的辦公位置,他就坐在我正後方。
有次他請我到另一側的印表機那收取他印的42頁文件,我拿回來時看到他坐在他的兵役電
腦前面辦公,我直接逕自走到他旁邊,將這份文件放在他桌上,他看到之後飆罵:你到底
是會不會?都已經來這麼久了(三個禮拜)這個是我要處理的公文,當然是放在我的辦公
桌上,你拿到這邊是要我做什麼?
當下非常想回應他我是來這邊當兵的,不是來這邊當你的小秘書的。但是當然忍住了這口
氣,默默的把文件放回他的辦公桌。
而最重要的一件事起源於上禮拜五,由於我們公所是下午五點半下班,而我並沒有很頻繁
的在看我的手機不管是查單字抑或是我正在念的書的資訊。這位主管在上禮拜五下午5:16
分傳訊息給我,寫到:請勿離開,有一位役男的媽媽要來拿徵集令。
我手機當時是放在口袋的,而且有開靜音,所以自然到我下班回到家為止都沒有看到他傳
訊息給我,而我看到訊息時已經是5:56分的事情了,自然沒有辦法幫到這位民眾媽媽。
這禮拜一早上當我在唸書用手機查字典時,這位主管就過來告訴我說:手機收起來!既然
你沒有收到我的訊息的話,那麼代表你沒有什麼資格可以用手機。(這個很明顯在遷怒了
,並且使用他的職權來壓我)
他語畢之後就坐到他第一排的位置上,我當然為了維護自己權益,馬上跑到前面告訴他說
:H先生,你如果要找我公事上面的事,應該要打回公所社政課,因為我就坐在我位置上
,一定可以接到,但是我手機不是時時刻刻在用的,怎麼可能可以立刻看到然後回覆你?
此人見到我如此回應他之後,整個爆炸,跑回位置拿替代役管理法則來並且開始說教,他
說:我們公所幾點下班?
我:下午五點半
他:那麼上禮拜五你幾點走?
我:下午五點二十五分
「這邊我要先澄清一下,我們公所雖表定下午五點半下班,但其實大家5:23分左右開始就
先行簽退並且離去了,我之前這個位置的學長也是如此,只能說是大家的共識,是一種不
成文的慣例,大家約定俗成之後的行為結果」
他開始講那套那麼你等於是擅離職守,又是禮拜五,等於你禮拜六跟日都算是擅離職守的
範圍。
他此番言論完全沒有先解決他不是打公所電話給我而是給我私人手機傳訊息造成的資訊接
收時間落差。
當然這件事情在我態度相當良好聽他訓誡之下結束,而他當然在訓誡完之後派遣我去把整
個課室所有東西清理擦乾淨作為懲罰。
接著就是今天發生的事。
一樣,我們公所的工友會在中午11:53分左右熄燈,55分開始有些公務人員會先行跑去樓
上用餐,而其他人開始聊天。我等我旁邊這位協助兵役事務的阿姨離去之後,也把書包拿
著,準備踏出公所回到家裡吃飯,這時時間是11:55分,而這位主管在這時叫住我,說:
你現在離開是什麼意思?我說:因為之前的學長告訴我:只要這位阿姨走了,我就可以跟
在她後面離開。而且之前學長也都是這個時間點離開的。
(之前的學長也都是這個時間走的,我也差不多都在這個時間點之後離開,沒想到今天被
他叫住)
他說你學長是要退伍的人,跟你有一樣嗎?
我回:從我報到那天到學長退伍有整整兩個月,他都是這樣做的,他不是要退伍了才這樣
吧?
他說:那麼,好。那請問學長跟你的業務有一樣嗎?(廢話當然一樣,我就是來承接他的
位置的),他有進入狀況,你有嗎?
他接著再說:你這個情況是連續的,不是單一的,我可以一直登記累加到你退伍那天,不
要以為你這個東西是一次一次算的(他這時開始用電腦打字,好像在登記我怎樣之類的)
我心想,我離開前你並沒有交代我工作,等於我是把手上的事情都完成之後,在10:30~1
1:55之間我都在做我自己的事,哪裡來的事情與進入狀況。
我回予他沈默,並且隨著時間流逝到了12點整,他才大手一揮叫我可以離開了。
以上我所言句句屬實,並且有感受到自從那次我回應他訊息之說之後,他有明顯刁難我的
意思。
請問各位學長,面對這樣的狀況我有什麼解決辦法?
我可以請調到公所對面的戶政事務所嗎?因為我知道他們也很缺替代役,而我也願意做事
!只要能夠讓我離開這個雷人我都可以。
或者是役政署的專線我可以撥打看看,看是否會有什麼回音跟結果?
先謝謝學長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