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anjonathan (強兒)》之銘言:
: 今年一月中旬時,我到墾丁long stay小小度假3天,1月16日那天我蠻早就起床,
: 來到大街附近的大灣沙灘散步約半小時後,就開車與朋友們去墾丁國家公園遊客
: 中心逛逛。結果讓我看到一個替代役坐在中心內一個面海的景觀平台,
: 我發現他拿著佛經在唸經,當時已八點半,遊客中心的員工早在那忙進忙出,
: 櫃檯也忙著接待遊客,詳細解說,難道國家公園的替代役沒事做還可以坐在遊客
: 休憩用的地方唸經。我好奇站在附近樹蔭下看著他,看他能唸多久,
: 他真的唸超過半小時,過了九點才慢慢走進辦公室,我注意到他穿白色步鞋
: 、運動外套,而且襯衫鈕扣也沒扣好。原來這就是我們政府管理替代役的方式,
: 難怪教不出好青年來
: 照片網址
: https://ck101.com/thread-4377664-1-1.html
借這篇勸勉一下各位阿替已經夠苦了不要再互相傷害了
回歸事件就我看來這多半是自己單位的檢舉
若是一個遊客的角度他怎可能知道白色布鞋、運動外套不合規定?
遊客會知道我們有兩件外套,制服應該要穿制服外套?
遊客會知道我們有兩雙鞋子,制服應該要穿皮鞋?
襯衫鈕扣沒扣好是三個理由中唯一一個像外人檢舉的
以行為來說也不合理,若以一個遊客的角度
他的確看到中心的人在忙阿替還在唸經,但是阿替在九點已進辦公室
他要抱怨也是抱怨替代役真爽九點才上班,而不是八點半竟然在唸經念到九點進辦公室
他若不知道單位的實際上班時間他根本分不清楚阿替是休息時間還是上班時間
從上面的論點往下推論,抱怨"念佛經"這個論點更加薄弱
今天阿替不是在滑手機玩遊戲而是在唸佛經,在他已知阿替九點進辦公室
八點半念佛經到九點進辦公室這件事他無從判別是不是偷懶
而他卻可以鐵頭抱怨這件事隱然的告訴我:他確定那是上班時間連在觀景台唸經都是偷懶
就連我是一個替代役的身分都無從分別那位阿替是補休、放假、幾點上班
甚至念佛經半小時是不是什麼詭異、特別的處罰的情形下
這位遊客鐵定是他們單位內的人想要弄阿替
而我勸勉阿替們好好相處的原因無他,如果是單位內的人想要弄這位阿替
不是那個人自己也很多把柄,就是阿替其實表現良好、跟管理人相處融洽他弄不到
不然根本不需要用這種網路黑文附上臉部清晰照片的方式弄阿替
相反來說這樣黑人的情況,阿替真的去偷懶、擺爛也只是剛好而已
阿若是阿替間互相傷害真的不必要拉,現在大家頂多都一年而已
真有什麼難以容忍的嫌隙也很多方式處理,用這種黑文的方式還把一整條船都打翻
真的是不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