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S28 (TS)
2018-06-01 23:52:16各位版友好
因小弟大四即將畢業
在要準備研究所的狀況下申請了緩徵(好像是2~3月再進去蹲)
而小弟在查了相關資訊後 好像有家因資格
背景 :
獨子 父親去世 母親60歲up
但是之前因節稅關係 媽媽將戶籍地調至爺爺住處
戶籍謄本上目前只有我的名字
今日去區公所詢問 未得到相關結果...
還有說我大學在新竹念書四年 不是與母親同居
故沒有照顧之事實
之後又說畢業後申請會有人來我家調查(不過那時候我也會一直在家)
想請問版友
這種情況下符合家因資格嗎?
謝謝...
作者:
chemrun (潤)
2018-06-02 00:11:00比較想知道為何問公所沒有結果 承辦人在幹嘛
這承辦人不太清楚狀況 建議你打去縣府問清楚 請縣府承辦告知公所
之前的經驗是,公所承辦可能是新接業務,他還沒有熟悉他的裁量權跟依法行政。如果你做過功課發現與公所承辦說法不一樣,可以問他的上級單位確認。然後把你做過功課的結果與他說明,可以再請他詢問市府承辦確認。
大多承辦人員會看戶籍有沒有在一起吧。沒在一起會比較麻煩。要認定你有沒有照顧事實。也無法聽你說的就ok
提供你我的經驗。因為我妹的關係可申請家因,但我跟我妹都不住家裡,也沒有照顧事實,還是申請上了。
可是樓上你跟你妹同戶籍吧。反正樓主就畢業後申請。讓他們調查就好啊
作者: a23639978a (爻雨月雪爻) 2018-06-02 20:56:00
戶口名簿才是重點 其他都不重要
作者:
tomnj (tomnj)
2018-06-03 00:35:00認真回,先看戶籍謄本(名簿),同戶籍一定過,如果沒有,的確會看兩年內是否有居住在一起的事實,建議還是申請,之後會派里幹事訪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