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T替代役功德訓練班勸退心得〉
重點整理:
1、替代役訓練班裡違反替代役法規,工作超時,一天常態12小時以上。
2、執行秘書直接回覆他沒有要照替代役法規給予役男應有權利。
3、伙食費金額明細不清,4月的伙食費明細至今仍是預估值。替代役役男不在營10多天卻只能拿到8天退伙費。
4、替代役人數下降,留在成功嶺,不管是勤務還是幹部、班本部還是一般中隊直屬大隊,事情量不斷上升,分攤工作的人數不斷下降,出錯後的懲處越來越多。
5、執行秘書與長官回覆我們超時工作狀況時,說「不要這麼計較,計較這麼多計較不完,當成做功德吧」
正文:
我是192T要退伍的替代役,在成功嶺裡面看了一年,現在是來奉勸要 入伍的學弟們,最好不要把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放進考慮範圍內。
據說這次役別一樣有開警政署保一、社巡、交通助理、海巡、消防役、水利署、退輔會、社家、矯正等等之前常開的役別。
小道消息是替代役訓練班缺額是25人,前幾天(15號)才結束的全體座談會上,行政科的長官親口答應我們這一梯會補50人進來,解決人力嚴重不足的問題,然後才過幾天就直接打臉自己,呵呵。
在這麼多役別裡面,我不敢說別的有多輕鬆,但我可以直接告訴大家,成功嶺絕對是最累的之一。
為什麼?長官會跟你說這裡有幾個好處:
1.全國榮譽假最多。
2.有全台折扣最便宜的超商。
3.伙食費最省,大家吃團膳。
4.交通方便。
5.幹部可以領到一萬多甚至兩萬的薪水。
然而他不敢也不可能跟你說的壞處也包含了:
1.你跟役男一樣24小時在營,不能走出成功嶺任何一步,而且經常忙到睡覺時間都剩下5、6小時。因為役男六點起床,你得要五點半就起來換裝盥洗。役男九點半上床睡覺,你得要在帶完他們後跟大家擠在辦公室用三台又舊又慢的電腦處理瑣碎的表格與行政文書,凌晨還要起床去輪班夜哨或是巡查。而其餘的時間一路要跟著役男各種典禮、上課、團拍等等行程忙碌,遠遠超過法定的8小時工作時間。
長官會說「所以我們給你全國最多的榮譽假。」,忙碌兩周役男新訓後,你每天超時工作至少4小時,兩周可能超時工作50小時,結果最後拿到的榮譽假數值:8小時。還不包含因為太忙所以不小心犯錯,就被懲處而扣掉的假。
2.超商折扣便宜沒錯,但也只有那些東西能買,而且跟外面量販店比起來也沒便宜多少。
3.團膳公司一個人一天伙食費金額106,你覺得一餐40元可以煮出什麼好吃的嗎?大概就是能入口的程度而已。
4.交通方便,但除非是台中人,否則選消防役,還有回到自己縣市的可能性。
5.外面的單位一樣有管理幹部可以領一萬多的薪水,但你在成功嶺當幹部時,要負擔的責任、風險絕對遠遠高於這筆薪水。比方背值星一週,忙得跟狗一樣,結果得到的回饋是——2小時的榮譽假。還不包含役男吃飯太慢結果延誤行程,導致中隊遲到,公務員一個不開心就懲處你扣掉8小時的假的風險。
還有更多,包含在這裡小到遲到幾分鐘、役男穿短襪沒穿長襪、甚至坐哨當安官時沒跟長官問好,就直接懲處,動輒扣8小時的假,再額外把屆退榮8小時也丟掉了。
你留在這裡,為替代役的公務員長官做牛做馬賣命,結果犯了一點小錯,他們隨時就會找藉口與規定來懲處你。上次座談會有役男反應懲處過重,結果親愛的執行秘書回覆什麼?他說「我為什麼把處理懲處的任務交給管考科長?因為她有媽媽的感覺,所以一定會從寬處理。」這個我真的沒辦法理解。
目前選了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的人沒有一個不在抱怨工作量過多,甚至有中隊10月過後只會剩下「一個人」要處理所有接訓的工作,還有中隊現在隊上只剩下「三個幹部」要處理至少「六個幹部以上」的業務量,退伍前連累積的假都放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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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沒接兵沒有役男新訓的時候很輕鬆嗎?
每天六點跟晚上九點的早晚點名,接訓前整理一百多人份的寢具、搬運送洗的床單枕頭套棉被、還要用手推著推車把一百多套衣服褲子等等東西搬回來。
還不包含早上掃地,每天坐哨值班等等雜事(執行秘書說這是當兵的醍醐味,所以「不准」看書,更不可能滑手機,你只能發呆)。
甚至六月有一個月的休息時間,長官直接認為我們太閒,強迫我們去上一些國中程度的講座,還要在太陽下操課做基本動作的操練。
所以你說沒接訓的時候輕鬆嗎?至少一天不用工作12小時啦,可能真的輕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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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頭所說的,基本上都是最近發生的事情,像是伙食費也有其他役男在抗議跟寄信投訴署長信箱,但公務員持續沒有回應。
而法規的部分,執行秘書直接回覆說「我們替代役訓練班應該是要照別的規定,不能依照公共行政役或社會役的規定實施,細節我們這兩天會再公布。」
15號講完以後,現在已經21號,他們所說的「別的規定」仍然不見蹤影。內政部役政署粉專還說傾聽役男心聲與意見,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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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別把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當第一志願。
不要相信公務員跟你許諾的好處。
他都可以要你不要計較、當成做功德了,又怎麼會給你應有的權利與獎勵呢?
我要登出了,祝大家順利,祈禱學弟不要再在太陽下出勤曬七小時然後昏倒,結果只得到執
更多更多的瑣事與長官們各種凹服勤役男,甚至出錯後把責任推給我們以及軍職的案例層出
成功嶺替代役功德訓練班,正在等著更多的人進來做功德,聰明人們自己知道該怎麼辦了。
0727更新
退伍後因為私事忙了幾天,不想勞煩認識的記者,還希望內政部役政署可以給我合理的回覆,所以寄到部長信箱,但我覺得被和諧的機率很高,但我還能怎麼辦呢?
以下為信件內文:
替代役訓練班執行秘書蔡清治與張科長在7月15號役男座談會上公然違反替代役法規
「內政部替代役公共行政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裡面記載得非常清楚:
役男之服勤時間與服勤單位或訓練單位員工上班時間相同為原則;必要時,得視實際情形酌量延長。......遇臨時勤務延長服勤,以採減免服勤時數為原則。
但替代役訓練班長官面對服勤役男一天工作超過八小時的狀況,竟是回應要我們「不要太計較」,對於應有的備勤休息時間以及夜間出勤四個小時以上的夜點費都沒有給予
且公然違反規定地說我們超時工作的部分是以「榮譽假」開給我們,然而這個也違反了規定(不得以放假補之),比例上也不符原則(接訓超時工作每天至少兩小時以上,至少八天,最後給予的假僅八小時)
蔡清治執行秘書在座談會上回覆說,「替代役訓練班不適用這個法規」,而張科長說「早上八點前的工作都不算出勤」,公然無視服勤役男隨受訓役男0600起床後的所有工作。
進一步追問時,僅回答「會再找相關法規」便打發,近兩個禮拜卻未見回答。
再者,座談會上有人提出役別甄選現場曾發生長官歧視只有國小學歷的受訓役男的事件,蔡清治執行秘書卻沒有回應此項問題。
以上兩點,懇請內政部進行處理。
附上PTT上的相關文章,已有許多人知道這件事,希望內政部可以重視所有服勤的替代役男的權利。
https://www.ptt.cc/bbs/SMSlife/M.1563677520.A.268.html?fbclid=IwAR2GUUcu3CV6yaLHfKRfynkx3d3rH_wnDRCl8f5j7M0sbPyqXiYBpfLE-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