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在石虎縣的某個私人機構當社會役
機構老闆本身是一個超扣的人
要求我們洗所有院生的碗和餐具但卻一個月只給一瓶洗碗精,而且菜瓜布又爛又小,最近變
本加劇不給院生支援洗碗。
然後老闆本人只負責嘴炮,看到不爽就噹,規矩時常改來改去,再機構內也裝置超多監視器
,時常看監視器,最近有打算多裝監視器,分別會裝在廚房還有役男宿舍的外面(客廳),
我對於這種處處被監控的感覺已經感到非常不舒服,還去看了精神科醫生,有在服用抗焦慮
藥避免過度焦慮,想請問各位大大老闆這種是否已經有侵犯隱私之疑慮?
還有假如我想要轉調其他單位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我離開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