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學長們好
想詢問一下補充兵申請方面的問題
不知道能不能在這邊找到答案
因為讀書關係大學時有牽戶籍到親戚家
最近讀完收到兵單準備入伍
由於家庭狀況想去申請補充兵想早點退伍去賺錢
家裡有兩位領有中度身心障礙的長輩
經濟狀況也不太樂觀
到兵役科詢問時因為戶籍問題被打槍
他們表示必須要在同一個戶籍才能申請
*更改戶籍需提前兩年才有效
就算是直系血親也必須要有共同生活證明才能申辦
目前給出的解決方法是身心障礙的長輩必須有繳費的單據(水電或手機費之類)是寄到我讀
書時的戶籍地才能證明有一起生活(這點其實不太能理解)
想詢問有沒有遇到類似狀況的學長
可以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或看法
如果無解也沒關係
四個月老實說也不是很長
只是家裡的長輩比較令人擔心
也只能早點當完早點出來
手機排版難看抱歉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