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9 12:12 聯合報 記者鄭媁/即時報導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0條條文,明定未來替代役男的國民年金保
險費,由內政部役政署編列預算支付。役政署表示,若明年起實施,所需預算約為2400萬
元,預估5000多名替代役男可受惠。
現行「國民年金法」規定,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籍而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未領
取相關老年給付者,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替代役男在服役期間,因無現役軍人身分,不
能參加軍人保險,所以依規定必須投保國民年金。
替代役的薪俸每月僅6000元,每月卻須繳納987元的國民年金保險費。民進黨立委羅致政
說,接到不少役男陳情,接受國家徵召服役,卻要自行負擔國民年金費用,實在不合理。
羅致政說,由於義務役士兵的軍人保險保費由政府全額負擔,替代役男的國民年金保險費
,也應由政府全額負擔,才符合公平原則。
現行替代役男適用一般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團體意外險,但其保險範圍均未及於老年給
付,造成替代役男必須另外投保國民年金。而軍事訓練役男是適用「軍人保險條例」,其
範圍及於老年給付,故無須另投保國民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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