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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ki24 ( ) 站內: job
標題: [台北]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徵臨僱管理員
時間: Fri May 30 22:12:40 2014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護管理處)
【工作職缺】
臨僱管理員
【工作內容】
1.執行103年度高危險群個案心理健康促進關懷訪視計畫。
2.關懷訪視本市自殺高風險個案、社區精神病人或疑似精神病人等。
3.協助執行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計畫。
4.辦理個案研討會。
5.接受在職訓練與專業督導。
6.定期回報相關紀錄與報表。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
請檢附身分證影本。
2.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大學社工、護理、心理、公共衛生、職能治療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具自殺防治、
精神醫療、心理諮商、社會工作或關懷訪視員經驗者優先)。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一年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
經驗者(具自殺防治、精神醫療、心理諮商、社會工作或關懷訪視員經驗者優先)。
4.善溝通協調並可配合外勤工作,能立即上班者。
5.熟悉電腦軟體Office(如:Word、Excel)操作者。
【工作地點】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政府自殺防治中心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週一至週五
【月休】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將會被刪文。
週休二日(依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公司福利】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2年4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19,047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月薪:約33,908元整
【需求人數】
正取1人,備取2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意者請先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
(http://jobs.health.gov.tw/Job/index.aspx)/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
(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並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
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A4履歷表、自傳(不超過500字)。
3.學經歷證書影本。
並附詳細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
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醫護管理處-臨僱管理員」字樣,
於103年6月10日前(郵戳為憑)掛號寄達:
100臺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1段5號,臺北市政府自殺防治中心–莊先生收,
經初審合格者得參加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其他說明: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相關訊息將於103年6月13日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局
全球資訊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臺北市政府自殺防治中心莊先生,電話(02)23212730。
【其他備註】
1.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增列備取若干名(候用期間3個月)。
2.本處如有其他臨時人員職缺,備取人員得相互流用。
本局全球資訊網報名網址: http://jobs.health.gov.tw/Job/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