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戳到本魯最怒的點 故還沒走 可a一下id
若本魯這次走了 會公布這間機構 不然也可以私信我
===== 回 到 正 題 =====
其實這是兩難的問題 而本魯也覺得該通報理事長了
但不知會不會有其他可行的辦法? 故再度請益
事情是這樣的 本魯的機構正在執行多元就業方案經濟型
然很不幸的是上個月又有一個人離職
那個和我很不對盤(或該說我很討厭她的)長官
說我比較外向且喜歡與人接觸 希望我去協助多元這塊
但很希望我可以幫忙領到多元人事的薪水
因為我的兵役是替代役乙等
但很可能連白癡都知道 當替代役和有沒有身心障礙者手冊根本就是兩回事
她竟然希望用我眼睛的病變去申請?
且說為怕穿幫 等把我退保後再叫我去登記
(用屁股想也知道 損害我勞動權益的事 可能答應嗎?)
而我已經向她解釋過
1.我樂意去幫忙 但也可以以社工的位置去幫忙
2.我完全不符合資格 不管事社會型或是經濟型人員的進用資格
我都不符合
3.連一般公司都查得到前一間的勞健保資料了 政府會查不到?
4.就算申請通過了 但到時的切結書和更後面的簽領 我也不可能通過
5.我的學長已經告知過這已經不只是資格不符的問題了 恐怕還有違法之嫌
抓包的話今年這案子我們也不用核了 且應該是會依規定停止申請兩年
(該對口就服站是有天下第一站之稱的三重就服站)
但我的總幹事不聽 我已經講了兩個禮拜了
還叫我不要把事情想得那麼複雜 但其實就是那麼嚴重啊
===== 敘 述 結 束 =====
本魯問過在公部門的學長姊 及有和就服站配合的同學後後
大概有了以下的結論
1.勿以身試法 近幾年公部門對錢的審核是很嚴格的
2.即便當下領到了錢 機構也是會被追回補助款並懲罰
也很可能會依刑事上的偽造文書 追究法律責任
3.為了機構好 若我的長官不聽 我是得去呈報機構的理事長了
我的學長姊 衛福部的 新北市社會局的 做人資專員的
甚至就是之前三重就服站督導的 都有
有的還直接和我說 "趕快請你們理事長覺你們總幹事不要耍白癡了"
這種話都出現了
不過通報了即便盡了職責 但應該也不用做了吧~(笑)
題外話 我很愛我的同事 他們也喜歡我 大概是少數我會不捨的地方了
所以請問各位 遇到這種兩難 會秉實和理事長通報嗎?
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