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資源教室輔導人員」

作者: yuli0423 (yuli)   2016-03-07 10:44:14
★機構名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教中心
★職缺類別:資源教室輔導人員
★工作地點: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師大校本部圖書館校區博愛樓
★工作時間:1.聘期:105年4月1日~105年12月31日。
2.工作時間:08:00~17:00,週休二日,偶爾需配合加班。
★工作內容:
1. 執行身心障礙學生輔導相關工作(學習、生活、心理、生涯轉銜等)。
2. 辦理身心障礙學生輔導相關行政工作(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特殊教育方案及年度工
作計畫、經費申請及結案、提報鑑定作業等)。
3. 支援本校特殊教育中心相關業務。
4.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薪資:
1. 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規定,參考「本校建教
合作計畫項下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辦理,學士級工作酬金 31,520元、碩
士級工作酬金 36,050元。
2. 聘期:一年一聘。(本職缺係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
點」計畫聘用,如遇聘用原因消失時,亦依該要點辦理解聘。)
3. 需通過試用期三個月考核。(試用期間簽訂三個月工作契約,試用期滿並通過考核後,
辦理續聘。試用期間薪資比照正式聘用薪資。)
※薪資範圍需有明確數值,不限制範圍,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者刪文加水桶一週。
※同樣職缺徵才文至少需間隔2週,違者劣退。
★徵求條件:
1. 國內外大學畢業,以特殊教育、輔助科技、復健諮商、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
教育等相關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者優先。
2. 歡迎活潑有創意、具有社團經驗,對於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具有服務熱忱者。
3. 具特殊教育背景或有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務與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請將個人履歷資料及自傳於105年3月11日(五)前mail至yulichin0423@ntnu.edu.tw,並請
於主旨欄註明「應徵資源教室輔導員-姓名」, 請務必來電確認是否收到資料。通過審核
者將個別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人】尤小姐,電話:(02)7734-5079
★其他說明:
1. 個人履歷(含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證照影本等)
2. 自傳(附六個月內近照乙張)
3. 其他有益審查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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