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權益專案人員

作者: cuteright   2016-04-16 00:24:50
★機構名稱:
人資公司:詠馳企業有限公司(統編28816526)
原徵人公司: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北部辦公室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
★職缺類別:駐點人員
★工作地點:同原徵人公司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7:00(彈性上下班9:00-18:00)
★工作內容:
業務A
負責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權益相關業務之統籌規劃與協調
業務B
1.辦理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權益作業相關事宜。
2.辦理法規檢視作業相關事宜。
3.辦理人權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業務C
1.辦理身心障礙者福利及權益研習、教育訓練相關計畫事宜。
2.辦理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權益宣導活動相關計畫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薪資:
※薪資範圍需有明確數值,不限制範圍,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者刪文加水桶一週。
※同樣職缺徵才文至少需間隔2週,違者劣退。
業務A 每人每月至少新臺幣5萬1,347元。
業務B 每人每月至少新臺幣4萬5,534元。
業務C 每人每月至少新臺幣3萬3,000元,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每月增加薪資1,000元;具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每月增加薪資1,000元。
★徵求條件:
業務A
法律、外文、社會福利、社會政策、社會學、社會工作、政治、外交、公共行政或其他
經社家署認可之國內外相關學院、系、所博士班或博士學位學程以上畢業,或碩士班畢
業且有5年工作經驗,並具備外國語言檢定證明之人員(英、德、法、西、日、韓之一)
業務B
法律、外文、社會福利、社會政策、社會學、社會工作、政治、外交、公共行政或其他
經社家署認可之國內外相關學院、系、所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以上畢業,並具備外國語
言檢定證明之人員(英、德、法、西、日、韓之一)
業務C
法律、社會福利、社會政策、社會學、社會工作、政治、外交、公共行政或其他經社家署
認可之國內外相關學院、系學士班或學士學位學程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之人員
★聯絡方式:
張先生 majesty0201@gmail.com 0958068536
★其他說明:
公司福利:三節獎金、年終、餐敘、教育訓練
需求人數:
業務A 1名
業務B 7名
業務C 2名
代PO,請直接聯繫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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