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中低收入戶疑問

作者: Yellowmen (鴨肉麵)   2016-08-04 20:41:50
※ 引述《CHUN787 (CHUN787)》之銘言:
: 最近要辦理中低收入戶
: 因為去年有辦過 不過戶籍跟阿公一起
: 阿公握土地握在手上
: 卻不讓我們使用 所以過的很辛苦
: 今年我去戶政事務所辦理了分戶
: 戶籍地址一樣
: 但獨立出來一戶 一家四口
: 想請問這樣還會因為阿公的土地而被駁回嗎?
以北市之審核規範跟您說明
其他縣市可能有些許差異 這部份可能要問當地公所或社會局處比較清楚
即便使同址分戶
因為同一戶籍地址(不同戶號亦同)
有同住或同戶事實者仍然列計之(社會救助法第五條)
故不全然是看戶籍而定
若母親之父母財產狀況符合中低收標準
建議可考慮以母親為代表人申請 另列父親為輔導人口
依規定申請人配偶之父母若列計有利 可另外計算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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