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順著這篇文章順便問一下
目前服務的機構為身障機構
會有以下的問題,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1.每日上班提早30分鐘交接,但是實質上已經是開始要服務的狀況。
2.每個月開會,假如當日休假也還是一樣要到,不算加班,而且還是要比平常早到。
3.在職上課也是一樣的狀況,一樣要到不算加班。
請問這些狀況是普遍每個機構都是一樣的狀況嗎?
或是個別案例?
這些狀況假如講破了或是過度介入都會造成機構勞資及同儕間的情緒問題,有沒有比較和
緩解決的方式?
還有中午值班,兩小時,沒有加班費,同事都會說不想值班或是中午要念經為由
逃避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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