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料] 勵xxx基金會的勞資問題

作者: Askew (啊?)   2017-03-21 01:45:45
手機排版請見諒。
看了這篇文章,很有感觸。
我也是勵○基金會的同工,擔任生輔員的
工作。
文中提到的視訊會議我有全程參與,所以
對於暱稱:小菜菜社工(以下簡稱:小菜)
的發文,我覺得有回應的必要。
以下是我個人的想法(畢竟我們都沒有辦
法代表所謂的「大家」)。
就基金會在應對上,我想的確有不夠周延
的部分。
但就新法上路這件事,「為何是社福勞資
對立,政府納涼?」這篇新聞稿,我認為
它說出了部分生輔員的心聲。
也許大家不解,怎麼可能有人想值一日超
過12小時的班,這有什麼好處,又累的半
死,但我要告訴你們,就是有,這就是基
金會部分生輔員的心聲。
那你會問我,另一部分的人呢?
另一部分的人希望依法規分為三班制(每
班8 小時,一日上限12小時);最後還有
一部分的人覺得無論工時是否調整,她們
都沒有意見(神奇吧?)。
(另外可能還有如果可以不用工作又有錢
領的這部分人,我們就不作說明了)
(會不會這是所有人內心的期待?)
法規上路,但卻只是引燃社福勞資對立,
政府從中沒有給予配套措施,協助分擔人
力成本,要社福機構自行補足,全台有多
少個社福機構要面臨這樣的問題?而有多
少機構可以承擔?可以承擔多久?
如果機構沒有辦法負擔這樣突然遽增的人
力成本,考慮不接政府方案的確是其中一
個選擇,但這個決定會影響到部分人的生
計(包含我,但說實在的,對自己的能力
沒有信心嗎?沒有為自己創造價值嗎?)。
基金會應該要將「考慮不承接政府方案」
的訴求向政府發聲,砲口向政府,而不是
引起會內同工的憂慮(這使部分同工覺得
反感);但換個資方的角度思考,如果基
金會真的沒辦法負擔這樣的人力成本,事
先將可能的選擇,先知會同工,讓同工心
裡有個底作預備,不也是它應該要盡到的
雇佣責任嗎?
我不敢說,最後如果走到了必須熄燈號的
那一天,基金會會不會協助安置家園的同
工作其他職務的分派,但就我的在地主管
在會議上承諾的,主管會協助在會內各方
案職缺中作最大幅的人力轉派。但除了一
個蘿蔔一個坑,蘿蔔跟坑之間還得符合適
切性,勢必有一部分的人還是得走到資遣
這條路,依法給予資遣費。
當然還沒有走到熄燈號那天,這些都只是
空談,只有現實發生的,才是真實的。
回到小菜的發文,提到考核獎金的事,心
內話”考核沒有過,不是還是1個月啊”,
我想問你知道考核要多少分以下才沒有考
核獎金嗎?你知道要拿不到考核獎金有多
難嗎?你如果是機構主管,會想聘用一個
連考核獎金都拿不到的人嗎?重點是,我
的天啊,那到底要多低分?要拿到這麼低
的分數到底是怎麼辦到的?
縣市政府委託方案給的1.5個月年終,基金
會給了同工1個月年終,剩的0.5個月全數
還給政府了。為什麼我知道?因為在我跟
你一樣有相同疑問時,我向主管提出了抱怨
(潑婦罵街的那種,u know),然後知道
了這個真相。你問我為什麼要還給政府?
我的猜測,我說了,是我的猜測(雖然命
中率可能偏高),我猜測在基金會內有自
籌方案及縣市政府委託方案,如果同一個
機構,有的人領1.5個月,有的人領1個月,
你是領一個月的人,你心裡覺得如何?但
你要基金會多拿出0.5個月的年終補給沒有
1.5個月年終的方案,那成本可以思考看看
有多少?所以依循統一的福利制度,看似
最保險。(我說了,是猜測)
小菜提到有同工表示可以幫忙統籌大家意
見,做勞方的發言人。小菜只說了前半段
高層的回應,沒有說視訊會議的最後,高
層表示期待由總會及那位自願的同工來協
助作勞方意見的統籌。(這樣的確可以證
明小菜當天沒有參加視訊會議,或是有參
加,但沒在聽,還是沒在聽的其實是小菜
的同事?畢竟你聽到的是轉述)
另外,總會期待找的立委也許專長與我們
無關(我根本不知他幹嘛的),但我想說
的是,有時不是專長有無相同,而是那位
政治人物對特定人士(或人群)的影響力
為何?對這件事的影響力為何才是重點。
(當然我的意思不是他超有影響力,我根
本不認識他啊)
不知道期待政府在一例一休適應期結束後
多來勞檢的小菜是抱持著什麼想法?人都
希望趨吉避凶,往更好的地方去,如果小
菜對這個機構這麼不滿,覺得薪資制度不
符合期待,為什麼要留在這樣的機構裡?
這以我的智商還沒有辦法理解。
憑我自己的良心說,我不覺得基金會在福
利上很好(事實不要怕別人說),但至少
完善、完整。
我說了,我是生輔員,我不是要幫資方說
話,我有時也覺得總會很堵藍(員工不爽
老闆不是很正常的嗎),但如果資方跟勞
方都只想到自己的立場,沒有辦法平衡,
怎麼解決問題?而且為什麼一例一休要變
成勞資的對立,政府對人民都沒有責任嗎?
沒有想要筆戰的意思,如果有違反版規的
地方,真的很抱歉,我只是說出自己的看
法。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7-03-21 07:16:00
你臆測的東西可還真多,立論也太不穩了
作者: wxes50442 (亞星)   2017-03-21 08:14:00
說出不同立場很重要,但你知道考核在不同子單位裡面也是有內規的嗎?不是真的如你所說的那麼公平
作者: A19870720 (清明上河豚)   2017-03-21 13:02:00
你們要對的窗口是你們基金會 才由基金會去面對政府怎麼會是基金會把人推出去一線去反應給政府呢?
作者: minnielovem (MinMin)   2017-03-21 23:16:00
`X在我以前還在貴單位時,身邊可是不少人沒達到考績`金標準另外你有經歷過考核制度改變的年代,考核改了之後,薪水難升,與公部門落差越來越大,年終你真的確定是繳回嗎?每個月薪資我都覺得是個謎了~
作者: kilen520 (每天都是新挑戰)   2017-03-22 00:13:00
我覺得您多慮了 收掉學園就收掉阿 如果孩子不用送機構我舉雙手贊成 但若是仍有機構安置需求 該擔心的是政府代行監護權的是政府 該負擔起兒少保護職責也該是政府喔另因原文未說明,可否分享生輔員想上超過12小時的原因?
作者: flyingjack (無聊的鄉民)   2017-03-22 13:55:00
妳的口氣很像主管,提醒您,主管也是勞方
作者: douwei ()()   2017-03-22 14:38:00
好奇生輔員想要12小時工時的原因+1
作者: milkfrank (milkfrank)   2017-03-22 15:23:00
0.5個月繳回?都已入帳的錢再繳回縣市政府?我笑了...
作者: melonlon (冬天的貓餅)   2017-03-22 17:27:00
其實以組織管理的角度來看,因為有人拿到較低的年終而讓大家都拿同等的年終其實才是種不公平畢竟每個人的表現有好有壞,齊頭式平等不就抹煞努力者的表現?日後有誰願意多做努力?
作者: anzanz (Passion)   2017-03-23 00:50:00
最基本的年終齊頭式平等並不過分吧? 其他多的才是看考核啊
作者: sec77 (從一站,到另一站。)   2017-04-09 00:33:00
對呀護航勵馨違反勞基法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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