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vncute (同月同日生的緣份丫)
2018-04-20 03:39:20請問有人是以這個繼續考試嗎?
今年想考才發現因為新制不能考
但從畢業到現在
社工年資加在一起也超過八年了
(身障、老人安養機構、保護性社工)
也申請通過免試
但現在突然發現不能考了
很訝異
心裡os:那這樣下去
未來是不是連社工都不能當了
※ 引述《eecho (echo)》之銘言:
: 記得有公告過,內文如下:
: "在105年12月31日前向考選部申請並經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
: 准予保留部分科目免試資格,並得繼續報考106年1月1日起之社會工作師考試",
: 即不受"106年起一定要修得45學分的規定才能報考"的限制
: ※ 引述《ntmy64219 (小可樂)》之銘言:
: : 我想問一個小問題
: : 同事105年以前已經工作滿五年可減免部分考科
: : 但106年以後他就因為新制,如果不補學分就不符合考試資格
: : 這樣他等於106年起就不符合考試資格了吧!
: : 因為同事跟我說只要有減免資格就可以繼續考
: : 但我認知不是這樣
: : 請大家幫我解答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