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詢問各位在長照機構的前輩們
1.若要接新的case評估案主病摘及入住前狀況,會是由社工接洽評估然後安排進機構嗎。
這點是機構的體制讓我感到疑問,但也想了解其他單位的作法。
2.為了配合長照2.0的機構喘息服務,有時候會被案家碎念照顧品質不周,或無法配合體
制規定的事情,例如夜間要求醫師看診或繳費,請問是社工的問題嗎,若不配合辦理又會
跟照專投訴,想想行政人員一天也是上八個小時的班啊,你要給他加班費嗎?
短短的半年卻澆熄了我對社工的熱情,到底是我缺乏了同理心,不適合這條坎坷路,還是
這個社會病了。
如果台灣安樂死合法化,或許長照就不用投入這麼多資源,長期臥床的長輩也不會被家屬
置之不理了吧,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