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抱怨,不喜勿入。
我一直以為我不會有機會發這文
沒想到我居然也淪落到這一天......(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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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任職於某社會局底下的直接服務單位,
職務內容
1.有一定的危險性,及時效性(24小時內)
2.有的案件法規要外訪(佔40%),有的不用。
3.訪視轄區大,
常去的轄區從辦公室出發要10公里以上,坐車單趟要1.5小時,半天就沒了。
偶爾去的轄區從辦公室出發25公里以上,訪視時間會花掉1天。
快接近孕期3個月,
每次外訪完都吐、身體很不適,
而且都吐到哭、漏尿那種,
跟主管反應,得到的只是「那就請假多休息」。
(但是案件還是照派、照輪)
後來得知另一小組(我們分很多小組,轄區不同而已)懷孕同事因為也是孕期不適,
已經停止需要外訪案件,
但要多接不需要外訪案件。
(停1案外訪案,要接3案不外訪案)
於是我向本小組主管反應這個制度,並期待沿用,
(因為我認為同一大組,制度面的東西不應該不同)
主管回應要徵求本組每一位同仁意見(扣掉我共8人),且要大家同意。
理由:大家領一樣的錢,為什麼我不用外訪,別人需要?
我回應:但我是因為懷孕不穩定,而且發生危險我也沒辦法跑。
主管回應:但同仁也會說他身心症,無法外訪。
主管再說:同仁也會覺得你無法訪案,但怎麼可以上班?
.........
拿身心症跟懷孕比,
拿上班安全路線跟訪案危險性質比,
我已經不知道怎麼回應了。
我再問:那如果有人不同意怎麼辦?
主管回:我也不知道,不然你請假好了!
然後本組同仁都年紀偏長,
剩我跟另一個同事有懷孕計畫,
所以我認為這樣的「徵詢」根本不公平,且是多數霸凌。
但主管堅持要聽聽每個人的感受。
(番外篇:
會這樣認為是因為,某次討論病婚喪假的停案原則時,
當時同仁們都已婚或不婚,只有我會結婚,
因此對於婚喪假停案大多數都反對票,
甚至有人說如果婚假14天可以停案,那她也要去結婚.........)
(但其他小組都可以停案,
所以我就覺得明明都是同一大組,
制度不一樣真的很差)
總之,這幾天覺得很沮喪,
有種刀俎魚肉、任人宰割,被霸凌的感覺,
職場上超級不友善、歧視孕婦!
大家也有過這樣的經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