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轉介是強迫社工訪視?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9-05-27 06:20:07
※ 引述《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之銘言:
: ※ 引述《gzth (幸福快樂...)》之銘言:
: : 有個問題請前輩賜教,我若是真的很白目,我自己自D,謝謝。
: : 我是做就業服務的,上個月開始有一個50歲多的先生一直來找日薪的粗工,
: : 因為幾乎天天都在就服站看到他,也慢慢的知道這個爸爸有欠卡債
: : 所以薪資只要入賬就會被銀行扣款(所以他才都找粗工),
: : 另他家裡面竟然還有1個6歲的小孩,但因為他都在外面找工作或是打零工,
: : 所以小孩就自己在家,也沒有去上學,因為沒錢,也沒有家人可以幫忙。
: 這邊就有問題了,一個六歲的小朋友獨自在家這就不行了
: 兒保在這裡就有介入的點了
: : 因為覺得這個爸爸還蠻辛苦的,想說通報高風險家庭他應該可以得到一些社會資源吧!
: : 例如一些小孩的生活津貼…,也詢問了督導轉介是否恰當,
: : 因此除了告訴他可能可以去找村里幹事幫忙外(可是他在外面租房子…我不知道他
: : 這樣可以找在地的村里幹事嗎?我猜是不行…可能必須回到戶口名簿的那個地方),
: 要分兩點來看,以經濟面來說~
: 申請補助依據社會救助法規定是以戶籍地址所在主管單位負責
: 例如他在高雄市租房子,但是戶籍地在高雄縣的話
: 他要申請補助一定得回高雄縣去申請
: 除非遷移戶籍。
: 但服務不是,服務是在地的社工以及社福資源要先介入服務
: 之後有經費的問題再回歸戶籍所在的單位申請
: 以這案子來說,社工可以先介入服務
: 後續的補助申請等等再由社工向這案主的戶籍所在地申請
: 只是像低收入戶、兒少生活補助等等都有籍在人也要在的規定
: 所以社工可以評估狀況協助案主遷移戶籍
: 遷移之後在去處理後續經濟問題
: 所以經濟補助跟社工服務是可以分開的
: : 也幫他轉介到社會處,事前還打電話向社工說明一下,
: : 但是社會處的兒保社工竟然叫我不要轉介?因為個案沒有立即需要協助的?
: : 叫他去找村里幹事就好了,可是我說但是兒童不是不能獨處嗎?
: : 而且他沒有去讀書耶…也沒政府的津貼補助…
: 法定的義務教育是七歲左右,目前這年紀有點尷尬
: 只能夠說他疏於照顧,但無法以沒去讀書這理由去介入
: : 社工竟然說我要轉介的舉動是增加他的工作量,強迫他去訪視?
: : 他還說叫我給他那個爸爸的電話,他打電話去和他說一下就好了
: : 這這這…難道我真的不應該轉介嗎?我想再去問督導…
: 直接看是那個縣市政府的社會處吧..
: 這社工這樣的處理方式就不對了
: 直接通報或是轉介過去就對了!
: : 但是督導要下禮拜一才回來orz
: 我覺得你如果覺得轉介對於小朋友以及這家庭會是好的
: 那就別拖了,要碼直接協助這父親申請相關補助以及介入扶助
: 或是直接通報(轉介)地方政府社會局(處)了
: 你正式的轉介單弄出來之後,這都是有法律規定處理期限的~
: 公部門的社工是不能夠說他不去的
標題回
不是
因為我轉介那位
打個電話就完事
我還打電話詢問
總之
強迫訪視的
通常是社會局處信箱
議員政治人物等等
這種你也可以不要去訪視
就看你的GUTS
否則算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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