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有個朋友,因為家暴關係,小孩收給寄養家庭,
但始終感覺到,視探小孩的不易,處處針對原生媽咪,
有要求原生媽咪致電社工,但致電多次社工皆不在,
告知請社工回電,卻又往往得等待個3.4天,
有時視探小孩的時間為PM3-PM5,社工竟然當日3:10回電說能視探,真的是有點扯,
如果回電的態度不好,社工又會向法院申訴原生媽咪情緒不穩,
感覺似乎是想讓原生媽咪永遠爭取不到小孩探視權,
不知道是否把小孩送給寄養家庭能帶給社工獲利嗎?
否則為什麼社工跟其上的督導都不保障原生媽咪呢?
不知道版上的各位有相同的八卦嗎?是否能有解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