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0年聯勸方案補助申請的最後一天,終於壓死線寫完申請了Q_Q
今年申請聯勸方案補助時最頭痛的就是經費上限,
隨便寫都超過只好不斷調整縮減修改......Orz
在和同學聊天時同學建議我明年可以嘗試申請看看社家署的公彩盈餘,
我查了一下規範&打電話去問窗口,
公彩盈餘補助的申請是4-5月公布規範6月中前申請然後11月公告結果,
這樣問題就來了...聯勸方案通常是9月底要送件,
也就是在聯勸截止日前我沒辦法知道公彩盈餘補助到底有沒有通過,
保險起見我似乎還是得送聯勸方案,
但要是最後兩個都過了...聯勸方案可以整個撤案嗎?
若可以撤案是否會影響未來的方案申請呢?
其實若只有方案本身的經費,直接等公彩盈餘沒過的話改向社會局申請也沒關係,
但就...我們機構的社工人事費十幾年來都是靠聯勸的人事補助,
所以即便送了公彩(含人事補助)在確定有沒有過之前我聯勸也還是得送......
我現在待的是小機構,雖然有督導但在這方面督導不太可靠,
同學絕大多數都沒在當社工了,認識的社工也都沒這方面經驗,
身邊實在無人可問,只好上來詢問大家看看是否能有解方,
或是給我一些建議,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