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新聞報導,台灣有聽障年輕人為得到收入養家,從事不合法的性工作,
雖警察對此取締,但這位年輕人未來原則仍需找到工作,維持基本經濟收入
既然台灣不少社工系學生畢業後,從事身心障礙服務或就業服務工作,
且有網友在社工版,提問<身心障礙者怎麼利用手冊幫自己找工作?>
對此送上<社福開箱文:身心障礙支持性就業服務>:
※文字版本:
台灣曾有身心障礙朋友上網問:要如何以身心障礙身分順利找到工作?我曾從事身心障礙
就業服務工作,在此來說明。
如身心狀態影響工作能力有限,可報考身心障礙特考,爭取當正式公務員,或到行政院人
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選項應徵約聘僱、約
用、臨時人員,或從民間人力銀行網站專區,找適合的工作機會。
如身心狀態確實影響工作能力,造成可做的工作種類有限,可到各地區勞工局(部分地區
是社會處)申請職業重建服務,就拿身心障礙支持性就業服務流程說明:
一、進行職業輔導評量、訂職業重建計畫:由簡稱「職管員」的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協助
,以會談、測驗或其他方式,評估服務對象的身心狀態、工作能力及需求,訂後續服務方
向,像是安排就業服務、參加職訓。
各地區的職管員服務模式不太相同,有些地區直接由官方僱用,在勞工局辦公室工作,或
駐點鄉鎮市區公所、就業服務台,服務對象需到指定地點接受評估;有些地區以標案外包
給民間社福單位僱用,服務對象可依離家近或障礙類別,找相關民間社福單位接受評估。
二、派案作就業安置:如職管員評估服務對象有工作意願及能力,會交給就業服務員協助
,依服務對象能力及需求,協助查找工作機會、製作發送履歷、陪同面試。
服務對象開始上班後,就業服務員再依服務對象能力及需求,每個上班日會到職場,提供
一段期間的密集輔導,或改用定期追蹤訪視,協助跟服務對象的同事、主管溝通,讓他們
適度了解服務對象的狀態,找可行方式提升工作表現、職場人際相處,或協助申請職務再
設計服務,像是輔具補助、手語翻譯服務、視力協助員、定向行動訓練。
當然,各地區的就業服務員服務模式不太相同,大多以標案外包民間社福單位僱用,部分
地區直接由官方僱用。
如服務對象順利工作滿三個月,經就業服務員跟職管員評估工作表現良好,恭喜符合穩定
就業標準,原則可結案嚕。
※圖文加好康版:
https://vocus.cc/sw-u/5f84fa6bfd89780001b42c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