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理工大學現正招募香港社工學生到台灣實習督導。
資格要求:
申請人須持有香港社會工作註冊局認可的社會工作學位 (即擁有香港或由澳洲, 加拿大,
英國, 或美國社會工作組織認證之社會工作學歷) 及持有相當於香港註冊社工的社會工作
專業資格或身份。相關資訊,可以查閱以下網頁:https://www.swrb.org.hk/tc/Content
.asp?Uid=139
學院督導員的職責
‧ 與機構指導員聯繫,以協助學生獲取各樣的實習經驗;
‧ 協助學生明白及了解理論層面上的知識、整理學習經驗、為服務使用者提供服務;
‧ 在服務工作技巧及理論實踐等層面,每星期親自赴機構提供2小時的督導,督導包括個
別督導、團隊督導以及現場督導;
‧ 評閱學生實習作業並予口頭指導及書面評語;
‧ 按學生的學習進度進行持續性評估,評估範圍包括學生的能力、專業成長之方向及需
要等;
‧ 與機構指導員共同進行聯合評估會議,就着學生的實習進度及表現作出評估;及
‧ 向機構指導員了解學生表現,爲學生實習表現作出評分及撰寫末期檢討報告。
實習期間
2022年5月30日至8月6日(十星期)
另在實習期外工作包括與實習單位在實習前的探訪及聯絡, 實習後交接工作及完成英文實
習報告
薪酬
社會工作學士學生督導全期港元15,000 (約台幣54,000)
社會工作碩士學生督導全期港元18,000 (約台幣64,800)
註: 所有督導必須在取得社會工作學歷後, 有不少於五年實務工作經驗, 另社會工作碩士
學生督導必須擁有碩士或以上學歷, 碩士學歷科目可以是社會工作或其他相關學科
有興趣人士歡迎與盧希皿博士聯絡 (電話/Signal: +886-970-099-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