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2024-03-13 22:16:19很久沒發文了,分享一下自己對這事件的觀點
已刪除全數來自八卦版的推文,歡迎討論自己的見解與觀點
也請各位同行不吝分享文中的錯誤資訊
大家好,我是40歲單身阿肥,累計16年年資的執業社工師,專攻救助跟身心障礙服務
用了聳動的標題吸引大家進場,這幾天各方領域用了很多不同的觀點來說明這事件
身為一個PTT年資超過20年,上線超過7000次的專業阿肥
覺得有必要用白話方式來解釋整體事件的脈絡以及爭議點
讓霧裡看花的鄉民們知道我們這些社工在憤慨什麼?
以及這「驚天一銬」,究竟對社工伙伴們造成多大的傷害
我先自暴,我政治光譜偏綠色彩,也就是俗稱的塔綠班
在社工版、高雄版以及本版都貼過一些社工文章,被推爆被噓爆都有
但這不影響有必要出來說明脈絡的想法,所以噓推自便,但希望能理性討論
正文
作者: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2024-03-13 22:19:00純粹分享自己的觀點,歡迎同行指正錯誤的地方
作者: eva99988 (Eva) 2024-03-13 23:54:00
最後那句說得真好,如果放下就不會是社工了
相信會選擇社會工作這條路的人很多都認同助人精神,信奉著這條路,然而這次事件不單單是一條人命,而是整體社會工作者價值觀的崩壞
作者:
Whitelotus (Whitelotus763)
2024-03-14 12:35:00保重,各位共同奮鬥的夥伴們
紀錄不實被告偽造文書很合理啊= =自承訪視紀錄有誤穩掰的,看那種文書判什麼,私文書比較輕,可以沒寫但是寫假的有責任=不是常識嗎勞累度、錢、社會地位,坦白說頂多刑度比較輕而已,除非他能證明被迫亂寫
作者: ntbibo (龍貓司機) 2024-03-14 19:08:00
謝謝你。可以再多談一些,不然這篇的結論還只是當事社工和兒福要背責任,地方政府、社工工會、司法系統的責任是更要被討論
作者:
aweasel (瘋狂的豬)
2024-03-15 01:50:00應該是是業務登載不實
作者:
melonlon (冬天的貓餅)
2024-03-15 19:11:00被八卦酸民噓爆的真男人XD
作者:
chu1997 (腿腿)
2024-03-16 22:24:00收出養機構全台目前只有8家,並非12家
一個題外問題 理論上兒少收出養案件社福中心社工應該會持續追蹤才對?至少不會那麼輕易的結案?
作者: ej9g86 2024-03-18 00:46:00
已陣亡社工突然熱血沸騰
作者:
westley (That is the reason why)
2024-03-19 11:54:00不要再說紀錄不實叫偽造文書了 先去看看偽造文書的構成要件吧 該社工就算紀錄不實都沒辦法構成偽造文書你要就業務登載不實或是背信 偽造文書根本不可能成立
作者:
boero (5566得第一)
2024-03-22 15:06:00推好認真的文
作者:
shihlove (爆炸鬼)
2024-03-25 22:17:00台北市社會局既然身為該居托保母審查與抽查的主管機關,就不會與其無關。
作者: oayhsu (oay) 2024-03-27 01:01:00
家外安置時,兒童的法定代理人/監護權責在地方政府,除非此有特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