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都幾歲了還不懂急事緩辦的道理嗎?

作者: Lukaku (小獸巴盧卡庫)   2014-10-01 00:48:42
根據金寶提供的站內信
yunjin是在2014/09/29星期一的凌晨一點左右寄信約金寶面談
接下來還有幾封信的往來雖然金寶沒有提出來但很明顯金寶的回應是當天晚上即可
然後yunjin在早上11點左右回應說當天晚上無法可能要約周三(10/01)或周四(10/02)晚上
最後也是yunjin在2014/09/30下午一點半左右確認約週三晚上雙方面談
至此合理推斷金寶極有可能還不太清楚yunjin到底要找他談什麼
甚至信件中還提到是"不緊急但很重要"(結果在面談前就先砍人家一刀XD)
結果yunjin卻是在回信確認雙方面談時間之前就發公告說停止該電台之運作
註︰公告時間為2014/09/30上午十一點左右
請問yunjin您到底是在急什麼?
請問您憑什麼在當事者都還沒做出任何澄清
且極有可能連發生什麼事情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就這樣未審先判
法律上有一種原則叫無罪推定您沒有聽過嗎?
也就是說在法官宣判當事者有罪之前任何人都只能假設他無罪
請問您這種連確切的證據都還沒有的情況下就直接宣判人家有罪是學了哪一國的法治精神

再來
您對外(媒體)放話說您要求金寶面談卻被金寶拒絕
但站內信也寫得清清楚楚
金寶分明在您寄信給他的當天(2014/09/29星期一)就說他晚上有空
是您自己跟他說當天晚上你沒空的
是您自己跟他說當天晚上你沒空的
是您自己跟他說當天晚上你沒空的
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那請問您到底憑什麼這樣公開指責金寶避不見面?
當然也不排除金寶有造假的可能
所以如果您覺得金寶有任何造假的行為產生
請您也公布出您手上的證據
最好是可以連金寶私下向哪一家廠商、收取了什麼利益的證據都一併公布出來
一刀斃命
少在那邊玩某黨最會的先抹黑再叫人家證明自己是清白的下流手段
再請教您一個問題
請問什麼時候批踢踢站長的權力有大到可以管到臉書事務的?
您住海邊嗎?
如果您覺得粉絲團有問題
那也應該是向FB官方檢舉然後讓他們去處理吧?
憑什麼您可以唆使其中一個管理員不但關閉粉絲團甚至還將其他管理員的權限都取消掉?
先不論該管理員本身就是一個爭議人物
這種幾近獨裁式的做法讓人不禁懷疑您從小接受的真的是民主法治教育嗎?
最後還是要問一下
請問yunjin您和allyours的帳號持有者陳先生,您們到底是在急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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