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關官官相護文章

作者: lalasnow (呆)   2014-10-04 10:09:45
※ 引述《osalucard (惡魔城)》之銘言:
: : 推 frank24: 如果站方有問題...要找誰申述啊?! 61.228.79.97 10/04 08:31
: 答案是....國立臺灣大學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
: 沒想到層級這麼低吧XD
: 國立臺灣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 http://ccnet.ntu.edu.tw/rule/NTUrule.htm
: 第三條 為維持校園網路正常運作,網路使用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 一、利用校園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
: 七、其他不符校園學術網路設置目的之行為。
: 台大教職員屬於公務員,受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約束
: 台大在學學生,受校規約束
: 台大非營利公司,不受公司法約束
: 批踢踢內部規則,只約束到群組長
: 台大校友屬社會人士,擔任站長不受上述法規約束
: 很鳥吧,找不到法規可以約束站長
今天向金寶跟粉絲團砍刀利基點不就是PTT不得營利
如果PTT是私營 又站方跟金寶皆為粉絲團管理員 何必砍刀?!
站方在搞笑話嘛!
陳奐宇身處KMT跟KMT網軍用同一IP同進同出
被網友起底 加上PTT處置 KMT還出來證明那群就是KMT的人
偏偏站方獨漏陳奐宇不處置 擺明當網友都是一群智障
p.s.連署下台 #1KBbKc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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