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個問題
如果我po了篇文章
這篇文章被判決違反版規
因此遭到版主水桶
板主可以同時再判退文嗎
如果可以
是不是違反了
一罪不兩罰?
以合購版版規為例
《 十 》禁止合代雙po(於網路上有明確代購文章資訊,無論有無營利)。
▽違者逕行刪文、退文,依照情節輕重,水桶三個月~終身,不另通知。
合代雙po這點,
有些產品購買方式無法區分是合購或是代購,
也有可能在代購版做無利潤之代購,
如果我不熟版規,
犯了這點,
就直接退文+水桶處置,
是否過重?
退文可能導致全站都不能po文章
只是因為不熟悉版規
就被判退文
是否應視情節輕重決定?
我看合購版很多版規都是退文+水桶,
其他版同樣的錯可能只會收到水桶
另提,是否有修改版規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