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本站彰化板板主於其所管理之看板開設選舉賭盤
供使用者於站內以P幣投注,
遭警方以違反賭博罪、妨害投票罪為由移送法辦。
此新聞事件引起社會大眾一片嘩然,
為此,
本站說明如後:
一、P 幣為本站虛擬貨幣,
主要產生方式為使用者發表文章經本站程式計算後發予,
目的在於鼓勵使用者參與看板話題討論。
本站並未提供以現金向本站購買P幣之途徑,
亦未提供向本站將P幣兌換現金之途徑,
並得因使用者違反本站規定而隨時將P幣予以扣回、歸零,
合先敘明。
二、使用者於本站取得 P 幣之後,
其使用之範圍僅限本站,
得於使用本站所提供之無償服務時暫供娛樂之用。
各看板板主於引領討論風氣時,
亦可就個別話題開啟 P 幣賭盤,
吸引讀者參與話題討論,
本站認為,
板主類此之作為應屬正當而無違法疑慮。
三、P 幣數量核屬本站帳號數值,
本站帳號站長曾公告禁止與各式貨幣進行交易(參附註1)。
爰此,本站認為,
自本站各級站務人員、各看板板主乃至大多數使用者,
均普遍知悉P幣僅限於本站內暫供娛樂之用,
且無法與現金進行兌換、交易。
各看板板主應係以此為基礎,
方於其管理之看板開設P幣賭盤,
作為引領看板使用者參與討論之手段。
故而,本站認為,
實不應因存在有使用者未遵守本站規定,
私自進行P幣交易兌換現金,
並自行設定所謂「匯率」,
即認為於本站內開設 P 幣賭盤之板主涉犯賭博罪,
甚至構成妨害投票罪或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犯罪。
若如此認定,實屬粗疏。
四、按「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之言論自由應予保障,
鑒於言論自由具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
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之政治
及社會活動之功能,乃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
可或缺之機制,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
我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78號解釋理由書明確予以揭櫫,
此亦為本站長年營運所秉持之重要精神。
網路言論屬言論自由中重要一環,
於本站實際運作中,
亦鼓勵板主以本站所提供之各種合法方式促進意見交流,
引領包含政治議題、社會議題等符合各看板板旨議題之討論,
以副我國憲法保障基本權利之意旨。
本站各級站務管理員、各看板板主皆屬自願無給職,
今彰化板板主以專屬本站站內暫供娛樂之用、
不得與現金貨幣兌換之P幣,
開設賭盤,並藉此引領看板討論,
竟遭警方移送法辦,
本站深感遺憾。
本站公告說明如前,
盼得以釐清相關疑義。
並請社會外界對本站捍衛言論自由之初衷多加體諒。
PTT 法務部
【附註1】
本站帳號部數值管理處(ID_Finance看板)
置頂與置底公告文
[公告] 注意事項 (摘要)
七、宣導事項
1.請使用者注意,
本站 Ptt$ 不應與其它虛擬或現實生活中使用之物品或貨幣進行交易,
若查獲有使用者經由不法途徑取得 Ptt$ ,
再與其它使用者進行貨幣間之交易時,站方將直接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