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沒有規定水桶或解除水桶一定要公告?

作者: MSCI (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指數)   2019-12-28 06:34:29
請問站長
假設已經把這一篇以及使用者條例,貼給板主看過,經過充分與板主溝通以後,
板主仍然堅持水桶、劣退之後,不張貼公告的話,板主是否違反站規?
如果違反站規的話,那麼板主會受到什麼樣的處分?
謝謝
※ 引述《ra065311 (蕭雲)》之銘言:
: ※ 引述《Porco (波魯克)》之銘言:
: : 想請教一下
: : PTT有沒有規範板主水桶人一定要公告呢?
: : 我發現我之前被水桶沒有公告
: : 我後來申訴之後判解除水桶 板主也沒有公告
: : 但在我之前一堆水桶明明都有公告
: : 想請問水桶與解除水桶要不要公告 有沒有一個標準?
: : 還是說這是一個板主的自由呢?
: 以板務站長回應及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來回答。
: 依#1MUHLxvb (BoardCourt)現任板務站長mousepad推文內容,可判斷當初okcool站長
: 的水桶處分應公告(本板z-23-2-8-7-2)仍具效力。
: 而依照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一條第一項
: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 量。
: 故,水桶必須公告,若板主未公告,你可以主張水桶無效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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