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劣退無須公告但水桶反之是否有違比例

作者: unknown (ya)   2020-12-17 22:22:39
是否有違基本自然法學法理『比例原則』?
畢竟水桶不過影響單一討論版面發言權限
但劣退之影響卻是普及全站言論自由
水桶需要特別發較為嚴謹之公告
但劣退卻僅需版主以寥寥數字
就能令版主對可能讓他看不順眼之版友或順從民粹進行全站封殺通牒禁言令
亦即 All Points Bulletin
講難聽點可以說是便宜行事 All Boards Bully !
若說劣退箝制中華民國憲法所保障所賦予之基本人權自由亦不為過
還有為什麼現今仍有很多版規仍存在過時之『不確定法律概念』?
任何法制包括版規定義不是愈明顯愈能夠免除因人而異執法標準不一愈好嗎?
另外有很多版面都沒有建立起『合議制』或是『檢舉版』,此亦產生諸多流弊
為何多年來都沒有任何同為法律人士對此點提出質疑?
煩請站方詳加解釋箝制戕害言論自由程度較高之劣退版務行政處分無須公告之正當理由
我也希望藉此打破版主以絕對權威凌駕於版友不對等之『特殊權力關係』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