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的回覆。
不過很抱歉我很不受教的還是把禮物送了,
因為當時分開時還是有愛,其實我現在也還是很喜歡他,
只是不敢再太過份的打擾他。
送出禮物後也寄了封E-Mail給他,
說明自己這三個月來發生的事,
(其實我在調職到日本後遇到些不好的事,目前即將再調回台灣)
也抱怨了為什麼約好要再見面卻失約,原本不解,
但現在已理解對於已不愛的人,的確不會在乎這種小事,
何況他對我的殘忍是建立在我對他的傷害之下。
早知道事情會走到這一步,當初不要在一起,那也許現在還能是朋友般聊聊該有多好?
只是如果有早知道,那其實應該不是早知道不要在一起,
而是早知道我不要去日本了。
無論如何,我也知道回不去了,所以我想要放下,
寄出這封信,只是想為這段感情做個記錄。
請他不必回信沒關係,
禮物收到後用不用都可以,要直接丟掉也可以。
雖然不知道以後還會不會再連絡,也許不會了,但還是真心的祝他未來順利。
本來以為他不會理我了,
但沒想到寄出信後不到一個小時收到他的回覆,
大概是說了一下最近的近況,
然後提到過去的都過去了,他當初的確很受傷,
但後來他平心靜氣的寫下繼續堅持與放棄的理由,
發現放棄的理由遠比堅持下去的理由多,所以他放棄了!
但他是真的還是把我當朋友,
之前會讓我覺得態度不佳是因為當時種種因素所造成的,
(當時某個女生在追他,然後一直中傷我,
他跟我解釋他們沒什麼,我卻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