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
我是今年5/12到職的,
公司只有四個人,
老闆,員工A (2年年資),
員工 B(1年年資),和我,
剛進來時就知道員工B要離職,
所以我來先與他交接工作,
一開始員工B跟老闆說好做到7月底,
一星期後員工B就和我說他可能只會做到六月中,
所以要我加油一點趕快把東西學好趕快交接完成,
我看那個員工B平常工作態度,
看得出來他心已不在工作上,
所以也想趕快跟他交接清楚,
省得日後被拖累,
結果過兩個禮拜我學的差不多了,
我也已經接手大部分工作,
員工B才跟我說他又要做到七月底,
這讓我有點小不爽,
原來不到一個月的交接期現在又變成兩個月,
上個禮拜開始就看我一個人忙的焦頭爛額,不知所措,
他坐在旁邊納涼,偶爾走過來我座位
靠北幾句你這樣做不對怎樣怎樣,
老闆大概也發現這個狀況,最近就開了兩次會議,
希望員工B和我把工作分配清楚,
員工B就解釋說他沒辦法分配,
因為他如果都做掉了,我沒實際做過,
以後他離職之後我還是不會,
所以現在最好工作都我做,
他在旁邊看我有沒有做不好的地方,
(幹你爸媽的有需要你看兩個月!?)
過沒幾天老闆發現我情緒越來越明顯,
上禮拜就跟員工B把話說明了,
後來不知道他們怎麼橋的,
員工B變成只做到這星期就離職(6/13),
可是我一點也開心不起來,
因為這幾個禮拜員工B一直跟我講公司哪裡有問題,叫我要小心,
還有講很多老闆和員工A的壞話,
害我有點怕怕的,
雖然我很討厭員工B,但想說不因人而廢言,
所以也已經做好離職的打算,
可是我又不甘心在員工B之後離職,
這樣變成我有責任要等到下一位新人來之後和我交接完了我才能離開,
按勞基法規定,
一年年資的員工B應於10還20天前提出離職,
我因未滿三個月不需提前告知,
所以我明天打算跟老闆說我只做到禮拜四,(6/12,早同事B一天)...
想請問各位我這樣做會不會太缺德?
(p.s. 我是不在乎圈子大不大以後還會不會遇到啦...
有沒有除了人脈之外我這樣做不對的點呢?)
謝謝大家